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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May, 2016

無地上權則無法合法使用

若未登記「地上權」地主售地後即喪失權利 林家爭原地重建 法律戰難打 2016年05月31日 三重林姓一家5口位於龍濱路的住家遭建商惡意強拆。(譚宇哲攝) 三重區林家五口外出吃飯,返家卻發現房屋遭拆,林仁堅夫妻昨日決定向市府申請原地重建;但法界人士認為,林家如果未到地政事務所登記「地上權」,地主一旦出售土地後將「喪失權利」,未來恐將有場嚴峻的法律戰要打。 龍濱路、長榮路口處150坪建地,傳鴻建設負責人何仁宗2年前開始收購,後何仁宗另設子公司「橙鴻建設」,整合周邊土地並取得建照,卻仍有2戶「地上權住戶」尚未談妥。 林仁堅夫婦昨日進入殘屋收拾私人物品,並急尋相關地籍文件,證明自己仍持有地上所有權,他們決定找出相關文件後,除要求橙鴻建設賠償,也將進一步向市府爭取原地重建。 林太太說,50年前林仁堅祖父購買地上權房屋,土地權則為趙姓地主所有,10年前,趙姓地主欲漲土地租金,雙方打過官司,最後勝訴,後續便以提存方式繳交租金,直到橙鴻建設於2014年買下土地,因未再簽署土地租賃契約,至今未再支付租金。 不過,法界人士提醒,「地上權」的觀念與「抵押權」類似,地上物所有權人要前往地政事務所登記並記載於地籍謄本,才具法律效力,若僅有租賃契約且未到地政事務所登記,契約並無法律效力。 法界人士指出,近年來房地產飆漲,且真正在地政事務所設定地上權者有不多,部分地主選擇走巧門,將土地轉賣建商,「終止」地上物所有權人間的契約關係,後手建商可以主張「無權占有」。 林家雖然口口聲聲表示擁有地上權且房屋為祖傳,但能否保障權利,端視當初是否有登記、翻開地籍謄本內容才能見真章。 (中國時報)

破壞建築工程界的名聲

趁吃早餐偷拆屋 專家:提防黑心建商5奧步! 2016年05月30日  都更案爭議不斷,圖為曾引爆民怨沸騰的文林苑都更案建地。(中央社) 新北市三重區龍濱路一處民宅,在全家人外出用早餐時,竟被無預警偷拆屋,針對此現象,房市達人Sway在臉書上痛批,更表示近年來許多建商根本是打著防災型都更的名義,行騙容積及加速都更之實,Sway列出黑心建商的5大罪狀,提醒欲都更民眾多加留意。 三重強拆屋承包商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首先,建商隱匿各種對原住戶有利的條件,若哪個住戶有違建,先威脅拆除再利誘速簽下不平等合約。第二,建商員工眼見有利可圖,甚至另設公司收買住戶,接著與公司派對賭或假裝住戶委託談合建,使得原住戶拿到最差條件。 第三,也有簽好條件的部分住戶,建商就先行拆除,但過了2年無法完成就擺爛,導致原屋主房子都拆了,租金補償也停了,屆時欲哭無淚。第四,整合都更後,建商常亂蓋並且偷工減料。第五,談都更時房價看漲所以用好的條件與住戶簽約,但等到真要開工時房價大跌,或是相關政令變化,簽好的都更合約更有可能直接作廢,完全沒有保障。 除了Sway痛批惡質建商外,針對近年來無預警拆屋糾紛案頻傳,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則表示,大家譴責卑劣建商之時,也請想想苗栗大埔張藥房遭強拆一案。徐世榮表示:「建商其實是有樣學樣的!難怪在台灣,某些建商會被稱為賤商,政府則是被稱為強盜!」 (中時電子報)

工程的環保觀念與成本考慮尚在磨合

台灣愛用水泥世界第一 還開挖賣國外 A- A+ 2016-05-25 17:55 聯合報  環保署長李應元今天開出第一槍要太魯閣停止採礦,台灣真的有需要這麼多水泥嗎? 國內綠建築推手、成大建築教授林憲德曾發現,台灣1年平均消耗水泥1258公斤,是日本的2倍、美國的4倍,全世界平均的5.22倍,低成本開採,讓台灣成為全世界「最愛用水泥的國家」。 林建德說,我國建築有95%都是鋼筋水泥,「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這樣。」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大多採鋼構建築,台灣因水泥價格便宜、反倒提高鋼構價格,代價卻是破壞國土,賤賣土地。 林憲德說,更嚴重的是台灣開採水泥,有一半輸出國外,「這很可惡!」他說,「破壞自家國土,去便宜賣給人家,這有道理嗎?」此外,粗暴地採礦,不只破壞國土、煉石灰二氧化碳排放量更嚴重。 他認為,當務之急應禁止水泥輸出,空汙費則應採差別費率,鋼筋混凝土建築加收,木造、鋼構建築則減半,這些都要透過市場機制導正,政府要推動永續政策,需要拿出魄力。

BOT的法律風險

議員:依違反《建築法》直接拆 大巨蛋訴訟戰 北市府準備好了 2016年05月25日  大巨蛋停工一年已像廢墟,工地隨處可見積水及隨意擺放的建材。(杜宜諳攝) 北市府與遠雄的大巨蛋訴訟 北市府與遠雄主要爭議 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昨至議會報告大巨蛋法律攻防時說,無論依法律或合約,市府對與遠雄的訴訟都相當有把握,不過訴訟策略不能公開,只能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們已經準備好了!」不過不少議員建議,不如站在公安主管機關立場,以違反《建築法》,把大巨蛋拆掉。 依《促參法》46條 自提方案 台開拋磚引玉 搶救大巨蛋 北市府:誰接蛋 公安標準都一樣 大巨蛋爭議如何解套,出現「復工」、「合意解約」、「單方終止契約」多種途徑,楊芳玲昨至議會民政委員會報告法律攻防。她說,大巨蛋解決之道有兩方向,一,遠雄改善違法、違約部分,只要停工理由消除,就可復工;否則雙方就按合約,走合意解約或市府單方終止合約路徑。她強調,以上方案「並行不悖」,可同時協商進行。 不過,民進黨議員周威佑指出,市府似把遠雄當木頭人,不管對他們採取什麼作為,都不會反擊,如果市府決定單方終止契約,有評估過訴訟過程可能付出的代價、對訴訟結果有幾成把握?議員梁文傑說,他希望2年後大巨蛋不是已蓋好,就是已拆掉,但若單方解約,不太可能達成。 對此,楊芳玲僅表示,無論依法律或合約,市府對訴訟都相當有把握,但訴訟策略不能公開,只能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淹,我們已準備好了!」另外,先前由府外律師、財務專家組成的合意解約協商小組,也仍未解散。 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等人仍認為,與其和遠雄談合約,甚至最後走上訴訟或賠償,北市府不如站公安主管機關立場,以《建築法》直接斷然處置、把大巨蛋拆掉。 楊芳玲則回應說,當初依《建築法》58條勒令遠雄停工,如大巨蛋確實被認定危害公共安全,其他條款的確也允許主管機關可強制拆除,由都發局做事實認定。 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勒令停工後,遠雄有權申請復工,程序上要通過台建中心、環評、都審及建照執照等審查,遠雄的確正申請復工,還不到市府可動用建築法強行拆除階段。 (中國時報)

政府與民間對於都更認知落差

北市府公辦都更挨批無方針 OURs退出南機場 2016-05-11  23:59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集都發局、都更中心及公辦都更辦公室都全力推動南機場公辦都更,原預定去年十二公布權利變換卻一而再跳票。長期在南機場協助公辦都更的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今年決定不再協助政府,OURs秘書長彭揚凱受訪時表示,他支持南機場推動公辦都更大方向,但認為北市府在還沒有徹底研究前就敲鑼打鼓開支票,又因「政治上的幼稚」,導致公辦都更至今毫無實質進度,毅然決定退出南機場。 南機場去年三月召開首場公辦都更說明會,至今超過一年多,除了召開超過四十場說明會,最關鍵的權利變換概算卻從原本去年十二月公布,延到今年農曆年後,至今完全無時程。(記者鍾泓良攝) OURs五年前在郝市府時期進駐南機場整宅,起初與社區合作推動食物銀行等社區營造,一年半前柯市府上任後,協助柯市府進行公辦都更可行性評估,去年十一月已將居民意願調查交給都發局。但南機場去年三月召開首場公辦都更說明會,至今超過一年多,除了召開超過四十場說明會,最關鍵的權利變換概算卻從原本去年十二月公布,延到今年農曆年後,至今完全無時程。 彭揚凱支持南機場公辦都更的大方向,但不認為公辦都更就是都更問題的萬靈丹,「民辦都更遇到的問題,公辦也會遇到。」他分析,市府起初過於躁進,沒有研究清楚就敲鑼打鼓地開出南機場公辦都更的支票,進而讓居民有過度期望,然而一年來還沒有看到實質進展,就變成失望。他強調,都更最難就是人的整合,比起了解複雜的都更權利,更願意信任長期的社區網絡;但北市府在政治上過於幼稚,刻意與忠勤里長方荷生敵對,導致地方不願意再主動幫忙。 方荷生說,市府官員多次在公開場合汙衊他,說他是因為私人利益反對公辦都更,但自己是支持公辦都更,只是不希望在未經過評估就廢校,結果半年備受居民指責,認為都是因為他反廢校、反都更,北市府至今才沒有後續動作。 對此,都發局長林洲民覺得,OURs應該持續過去努力繼續完成這個相當重要的工作,「市府決定要做,就會繼續努力做」而他也說,忠義國小是希望今年夏天結束後啟動併校程序,興建中繼住宅,現在教育局延後到明年再討論併校,那麼都發局的

調解案成功比例

內政部統計近10年女性「公道伯」倍增 2016-04-30 23:16 聯合報 地方疏減法律訟源的調解員,過去被稱為「公道伯」。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顯示,最近10年來,地方調解委員會委員,女性比率由15.5%增至33.0%,成長倍增,教育程度也大為提升,高中以上者由56.8%提高至74.4%,顯示調解委員會委員組成結構有顯著強化。 必也使無訟乎。內政部官員表示,我國傳統提倡以「和」為貴,鄉鎮市區調解制度非常適合我國國情及文化背景,是由地方聘調解委員當「公道伯」,來解決地方上的事,民事、刑事都可調解,不但可疏減法院訟源,可迅速化解紛爭。 內政部統計指出,104年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辦理調解業務,結案13萬8159件,較103年減少2076件。結案件數中刑事事件占65.6%較民事事件所占34.4%為多,主要是因司法院為疏減訟源,鼓勵第一審法院將簡易案件裁定,移付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辦理調解,結案刑事事件也呈現逐年增加情形。 內政部指出,在104年結案件數中,調解成立比率為77.6%,較103年增加,其中刑事事件調解成立比率達8成1,高於民事事件之7成1;刑事案件又以傷害案件調解成立比率達82.3%最高,民事案件則以債權、債務糾紛達75.4%最高。 內政部表示,調解成立比率較高的前3縣市,為彰化縣(91.0%)、臺中市(89.3%)、基隆市(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