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依違反《建築法》直接拆 大巨蛋訴訟戰 北市府準備好了
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昨至議會報告大巨蛋法律攻防時說,無論依法律或合約,市府對與遠雄的訴訟都相當有把握,不過訴訟策略不能公開,只能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們已經準備好了!」不過不少議員建議,不如站在公安主管機關立場,以違反《建築法》,把大巨蛋拆掉。
大巨蛋爭議如何解套,出現「復工」、「合意解約」、「單方終止契約」多種途徑,楊芳玲昨至議會民政委員會報告法律攻防。她說,大巨蛋解決之道有兩方向,一,遠雄改善違法、違約部分,只要停工理由消除,就可復工;否則雙方就按合約,走合意解約或市府單方終止合約路徑。她強調,以上方案「並行不悖」,可同時協商進行。
不過,民進黨議員周威佑指出,市府似把遠雄當木頭人,不管對他們採取什麼作為,都不會反擊,如果市府決定單方終止契約,有評估過訴訟過程可能付出的代價、對訴訟結果有幾成把握?議員梁文傑說,他希望2年後大巨蛋不是已蓋好,就是已拆掉,但若單方解約,不太可能達成。
對此,楊芳玲僅表示,無論依法律或合約,市府對訴訟都相當有把握,但訴訟策略不能公開,只能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淹,我們已準備好了!」另外,先前由府外律師、財務專家組成的合意解約協商小組,也仍未解散。
議員黃珊珊、林國成、陳政忠等人仍認為,與其和遠雄談合約,甚至最後走上訴訟或賠償,北市府不如站公安主管機關立場,以《建築法》直接斷然處置、把大巨蛋拆掉。
楊芳玲則回應說,當初依《建築法》58條勒令遠雄停工,如大巨蛋確實被認定危害公共安全,其他條款的確也允許主管機關可強制拆除,由都發局做事實認定。
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勒令停工後,遠雄有權申請復工,程序上要通過台建中心、環評、都審及建照執照等審查,遠雄的確正申請復工,還不到市府可動用建築法強行拆除階段。
(中國時報)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