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年老屋都更 可望一坪換一坪
內政部明(29)日將向行政院提出「加速都更推動方案」,據悉,內政部將建議不限4、5層樓老舊公寓,初步匡定「30年以上老舊住宅」優先納入加速都更整合範疇,且擬放寬法定公共設施不計入容積計算,以增加實質容積獎勵及提高參與都更意願。預估逾30年老屋都更產值上看兆元以上。
另為鼓勵銀行參與都更,內政部擬建議金管會鬆綁法規,放寬由銀行成立建築經理公司(建經公司)擔任都更實施者可能性,提供都更融資作為自主更新的後盾。
內政部預計本周向蔡總統報告加速推動都更方案,周二先行向行政院長林全簡報。據悉,為加速推動都更,內政部提出諸多策略,包括增加容積獎勵、延長擴大稅負減免、成立專責機構、補助都更前期作業規劃,政府介入協調整合等。
據了解,內政部認為不必設限4、5層樓老舊公寓作為加速推動都更對象,擬與老屋健檢政策密切結合,選定「30年以上老舊住宅」作為推動主力,包括公寓大廈及透天厝等。官員說,若只以4、5層樓作為加速推動都更對象,恐不具效率,但限縮在30年或40年以上老舊住宅,將聽取政院意見。據內政部推估,30年以上老舊公寓大廈約有368萬戶。
在獎勵誘因方面,容積率上限10%天花板是否再放寬,將由林揆拍板。知情人士指出,各地針對都計省施行細則及六都子法,均認為法定容積以增加50%上限獎勵為宜。
但如何增加實質獎勵達50%是重點,據悉,公共設施不計入法定容積是方向之一。據悉,因5樓以上老舊住宅現有容積為300%,第三種住宅區法定容積如為225%,再增50%獎勵為337.5%,一旦法定公共設施再計入現有容積,恐怕都更後無法一坪換一坪,民眾會失去都更意願,這部分擬修法放寬納入考量。
房屋持有稅減免期限有意從4年延長為6年或8年,究竟延長期程是否減半課稅,或從第5年起逐年遞減額度,都有不同聲音,周二將聽取財政部意見,由林揆裁決。
此外,府院盼公股行庫參與都更,除提供融資給建商或自主更新民眾外,依現行銀行法,公股行庫不能擔任都更實施者,但一銀或合庫成立建經(建築經理)公司,有參與都更成功案例,是否要放寬法規讓銀行的建經公司擔任都更實施者,內政部將探詢金管會意見。
據內政部估計,30年以上老屋都更可創造9兆元產值,且30年以上老屋,10年內全台將增至約400萬戶。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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