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海砂屋限期自拆未果 都發局今早強制拆
2020-03-05 12:01:19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北投大度路一處建築,在5年前就被公告列管為「須拆除重建」海砂屋,但住戶多年來整合不易,遲未拆除。台北市都發局去年判認已達建築法「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應予拆除」要件,但經通知屋主限期自行拆除未果,因此今天上午執行強制拆除,拆除費用要由原建物所有權人負擔。
位於北投大度路3段193號至203號的危險海砂屋係70年使用執照,地上4層地下1層,鋼筋混凝土造,共計24戶。104年3月就經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為「須拆除重建」海砂屋,市政府當時就公告列管,並通知屋主限期停止使用及自行拆除,且公告列管期間,曾多次發生無預警天花板崩塌事件,居住安全堪憂。後來都發局也通知屋主限期今年元月底前自行拆除,但一直未拆除,都發局因此今天執行強制拆除。
關渡里里長許瑩珠表示,這棟建築物因結構損壞必須拆除,今天能夠拆除建築,對里民、住民來講都安全。過去住民都覺得該離開時就要離開,如果情況很不OK該退就退、配合度很好,但因為住戶與地主不同,兩邊談得不太順利,所以前後談了7、8年、拖到現在。
許瑩珠說,這邊老舊社區有太多這種建築物,需要都發局等方面的協助,里民常在問都更、海砂屋要怎麼辦,過去很多人發起動作,但都沒有完成,因為以前要百分百住戶同意,現在只有百分八、九十就可以。許瑩珠說,里民會覺得要去鑑定也要花錢、什麼都要花錢,所以有些裹足不前,無法做事情,希望這方面政府能夠支持,讓里民能夠把老舊屋子像今天這樣的方式處理。
都發局局長黃景茂說,都發局為輔導海砂屋屋主儘早整合更新,已將全市19處「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依法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讓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僅須整合至1/2以上的都更同意門檻,即可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報核,並透過行政協助縮短海砂屋都更改建時程。都發局也會協助海砂屋住戶拆遷安置,提供包括中繼住宅協助安置、社會住宅優先安置或協助媒合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等方案,以維持住戶在安置期間能享有基本的生活品質。
黃景茂表示,考量海砂屋的結構狀態,會隨時間經過而每況愈下,故指示建管處自108年9月起,針對全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逾3年尚未自行拆除的海砂屋,會同建築師、土木及結構技師三大公會進行現勘評估,有潛在結構危險者即主動強制鑑定,若經鑑定已達「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應予拆除」要件者就要強制拆除。
依法令規定,經公告「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申請拆除重建得享有30%容積獎勵,並補助拆除費用每戶20萬元,但應於公告日起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自公告後第6年起,每年折減容積獎勵5%。都發局107年除放寬海砂屋重建涉及停車空間及建物高度檢討標準,並允於111年12月24日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造執照或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者,仍可享有30%容積獎勵。因此今天強制拆除的建築仍有30%容積獎勵。
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說,民眾若循「都市更新條例」申請重建者,除享有都更條例的容積獎勵,還可外加海砂屋30%的容積奬勵。不過經強制拆除的海砂屋,其拆除費用應由原建物所有權人負擔,建管處會從屋主申請每戶20萬元拆除費用補助時,從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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