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價格指數持續上漲 內政部:推動健全房市方案,全力遏止哄抬
內政部今日發布109年第4季全國及6都住宅價格指數,本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08.17,較上季指數上升1.2%,連續2季上升幅度超過1%,累計較去年同季上升3.87%。內政部表示,針對去年第3季起住宅價格漲幅加大情形,政府在去年12月迅速提出「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並全力遏止短期哄抬炒作。
本季6都住宅價格亦呈現持續上升,其中臺南市、臺中市較上季上升2.39%、1.41%、較去年同季上升7.44%、5.61%,上升幅度最為明顯。此外,臺北市住宅價格指數從106年起下降修正,但在去年第3季轉為上升,本季上升幅度達1.32%。
內政部說明,本季經濟成長率較去年同季上升達5.84%,貨幣供給仍相對寬鬆,本季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維持1.361%低利率,在高經濟成長率與低利率,加上市場預期心理,導致發生炒作行為,推升整體住宅價格仍持續上升。
內政部表示,為遏止短期哄抬炒作,相關部會目前已依「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推出2波選擇性信用管制,3波預售屋聯合稽查,立法院在本週初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2.0修法,實價登錄2.0並預計在7月上路。政府將密切關注後續房價變動情形,滾動檢討。
本季臺南市房價上漲交易案件主要分布於東區、南區、永康區(大橋區段徵收區)及安平區,臺中市為南區、西屯區(逢甲商圈、中部科學園區、五期重劃區)周邊,而臺北市則為捷運內湖站、南港第一期市地重劃區(軟體經貿園)、重陽重劃區(重陽路及向陽路)及中山區,後續將密切關注有無炒作情形。
本季6都住宅價格亦呈現持續上升,其中臺南市、臺中市較上季上升2.39%、1.41%、較去年同季上升7.44%、5.61%,上升幅度最為明顯。此外,臺北市住宅價格指數從106年起下降修正,但在去年第3季轉為上升,本季上升幅度達1.32%。
內政部說明,本季經濟成長率較去年同季上升達5.84%,貨幣供給仍相對寬鬆,本季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維持1.361%低利率,在高經濟成長率與低利率,加上市場預期心理,導致發生炒作行為,推升整體住宅價格仍持續上升。
內政部表示,為遏止短期哄抬炒作,相關部會目前已依「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推出2波選擇性信用管制,3波預售屋聯合稽查,立法院在本週初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2.0修法,實價登錄2.0並預計在7月上路。政府將密切關注後續房價變動情形,滾動檢討。
本季臺南市房價上漲交易案件主要分布於東區、南區、永康區(大橋區段徵收區)及安平區,臺中市為南區、西屯區(逢甲商圈、中部科學園區、五期重劃區)周邊,而臺北市則為捷運內湖站、南港第一期市地重劃區(軟體經貿園)、重陽重劃區(重陽路及向陽路)及中山區,後續將密切關注有無炒作情形。
內政部今日發布109年第4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6.81%,較上季指數微幅上升0.05%,較去年同季上升1.66%,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其中臺北市房貸負擔率較上季增加1.98%,負擔加重。另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20,較上季微幅上升0.01,較去年同季上升0.62。
內政部表示,本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1.56%,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由1.359%小幅提升1.361%,但也因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1.70%,減緩負擔加重程度,故本季房貸負擔率微幅上升0.05%。
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及房價負擔能力部分,臺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3.12%,較上季上升1.98%,為6都中上升最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過低」等級,購屋負擔有加重趨勢;新北市與臺中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48.36%、40.08%,較上季下降0.27%及上升0.17%,房價負擔能力均為「偏低」等級;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30.59%、30.94%、31.12%,較上季下降1.13%、上升0.79%及上升0.55%,房價負擔能力均為「略低」等級。
此外,在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偏低」等級計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8縣;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則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6縣市。
內政部表示,本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1.56%,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由1.359%小幅提升1.361%,但也因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1.70%,減緩負擔加重程度,故本季房貸負擔率微幅上升0.05%。
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及房價負擔能力部分,臺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3.12%,較上季上升1.98%,為6都中上升最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過低」等級,購屋負擔有加重趨勢;新北市與臺中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48.36%、40.08%,較上季下降0.27%及上升0.17%,房價負擔能力均為「偏低」等級;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30.59%、30.94%、31.12%,較上季下降1.13%、上升0.79%及上升0.55%,房價負擔能力均為「略低」等級。
此外,在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偏低」等級計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8縣;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則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6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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