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降地價稅:地方政府撒幣式的減稅競爭
19世紀美國學者,亨利.喬治(Henry George),整合並系統化自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以來,諸多經濟學家對於土地課稅的倡議,力主「土地單一稅制」,被稱為「喬治主義」(Georgism),一度與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並稱。
國父治國理念,深受喬治主義影響,土地「應照價納稅」、「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為我國《憲法》所明文規定;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為所有租稅中,唯二具有憲法位階的租稅。
土地稅的良善特性在於,基於供給固定,對土地課稅,課稅標的無法藉由五鬼搬運式的「移轉訂價」(transfer pricing)操弄、遷移至「避稅天堂」(tax haven)躲藏或進行改頭換面的「公司租稅倒轉」(corporate tax inversion),等方式規避稅負;地主將承受開徵地價稅的最終租稅負擔,租稅歸宿在地主。
如能確實對於所有土地,不問持有人身分、不問用途,均按其價格課徵固定稅率,則地主會將土地,按其所能產生最大報酬方式利用,符合經濟學效率觀點;所謂「地盡其利」是也。此外,由於地主多為高財富族群,在土地稅負無法轉嫁的情形下,地價稅符合對高財富、高納稅能力族群課稅的量能課稅之公平原則。
對於土地從價課稅,必須具備:完稅價格與稅率。稅率制定容易,但土地若非買賣,價格如何而知?《平均地權條例》乃有〈規定地價〉一章;全國性每兩年重新規定一次的地價,即所謂的「公告地價」,是計算一般土地完稅價格的唯一根據。
近五年有兩次重新規定地價,分別是在2018與2020年;兩次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降」幅度分別為3.62% 與0.66%。同期間,內政部全國「住宅價格指數」自2018年第1季之100.62,上升至2020年第4季之108.17。在如此驚人的房地價格上漲下,全國公告地價竟然連續調降,公告地價與市場價格脫節,可見一斑。法律規定重新規定地價,首要之:「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根本不被當一回事。
公告地價的調降,不僅侵蝕屬於地方政府極為重要稅收來源的地價稅稅基,還會對於公平正義造成嚴重的傷害。根據先前討論,開徵地價稅符合量能課稅之公平原則;將此邏輯反轉,調降公告地價則等同地價稅減徵、地主負擔減輕,其受益者當然是高財富、高納稅能力族群。
此一地價稅減徵的情形,可以有一個比喻。試想聖誕老人開著直升機自空中撒錢,由《魷魚遊戲》中的「紅衣槍手」維持秩序,嚴禁個人接取或撿拾;遊戲規則是:任由鈔票落在誰的土地,即屬於該地主。結果如何?當然是擁有土地愈多的大地主,享有愈大的減稅利益!甚至連伸一根手指、動一根腳趾的努力都不須付出,豈非大謬至極?
全國公告地價調降的情形,以台中市最為離譜。2018、2020年兩次重新規定地價,台中市公告地價平均調降分別為6.36%、20.06%,皆為六都中降幅最大。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僅就2020年台中市公告地價調降推算,就使台中市整體地價稅減少17.81億元。根據台中市政府最新債務訊息,台中市民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3萬7,175元,在六都中僅次於高雄。又,根據住宅價格指數,2018年第一季至今,台中市住宅價格上漲幅度在六都中第二、僅次於台南市。
何以地方政府競相調降公告地價至此?諸多理論與因素,難有定論;可以清楚追究的是,中央主管機關是否善盡規範與管理責任。一生貢獻於國內賦稅改革的政大名譽教授陳聽安先生,曾多次執筆撰文提醒,必須要嚴肅地面對地方政府惡性租稅競爭、實質稅率「追低探底」(race to the bottom)的歪風。
唯「誨爾諄諄,聽我藐藐」,除耍耍嘴、表明「不樂見」外,未見手中有棒子與胡蘿蔔的財政部,提出具體行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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