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抓銀行房貸7缺失 疑建商和房貸戶聯手哄抬房價
金管會從2020年底至今,針對國銀承做不動產放款業務,就啟動兩次專案金檢,首波國銀房貸就遭查獲了7大缺失,其中檢查局發現有房貸人頭戶、及建商藉由包租包管的行銷手法,吸引民眾貸款買房,甚至也發現有建商和借戶聯手哄抬房價。
金管會在1月邀集各銀行、信合社、票券的總經理召開「銀行業不動產授信業務主要檢查缺失」,會中提出國銀2021年承做不動產的主要缺失,光房貸就有七大項。
這七大缺失中,針對投資客房貸、及炒作或哄抬房價的缺失均各有3項,最後一項則是承做豪宅缺失。
檢查局發現,有借戶和建商做非常規交易,疑似建商以包租包銷行銷、吸引民眾辦房貸投資,也查獲沒有地緣性的借戶,短期內都買同一建案的房產,疑似房貸人頭戶,及借戶和建商有非常規交易,疑似炒房。
主要缺失情節有三項,一是,發現有多位借戶房貸繳息資金,是從建商關係人、以代收租金名義匯款繳納,銀行竟未查證是否跟借戶買房用途相符,及是否有建商藉由包租包管行銷手法,吸引民眾貸款投資。
二是,對沒有地緣性的多位借戶,短期內都申貸同一建案的房產,銀行沒有做徵信、監控還款來源,最後經查是由賣方及同一人以現金繳息,顯示有房貸人頭戶的狀況。
三是,對借戶購買房子的行情明顯高於附近案件、還有建商開立支票退還借戶款項,銀行沒有查證建商和借戶間,是否以提高買賣合約炒房的狀況。
其次,承做投資客三項缺失,則是銀行多沒做好客戶的KYC,如明明借戶短期申辦多筆房貸、或是短期內頻繁買賣,銀行沒有了解客戶買房合理性,竟全以低率的自住房貸核貸。
至於缺失情節,一是,銀行對借戶短期辦多筆房貸且借戶名下有巨額不動產資產,但銀行卻只憑借戶出具自住聲明,就用低率的自住房貸核貸,沒有確實查證借戶買房用途的合理性。
二是,對短期內頻繁買進、及清償房貸的借戶所辦房貸,銀行也沒有查證是否是投資客及研擬風控機制,就逕自以低率的自住房貸核貸。
三是,銀行對房市投資客申辦房貸時,沒有考量房市景氣反轉時,借戶還本繳息的財務能力,僅一昧核貸多筆房貸。
最後是有借戶提供豪宅、關係人外幣存單做擔保,導致銀行核貸豪宅貸款超過六成,且採取短期放款,僅繳息不還本,已違反央行豪宅貸款規定。
金管會從2020年底啟動第一波不動產專案金檢,查了10家銀行、3家票券商,第二波更納入7家信合社,加上銀行和票券商,金檢家數達20家,這波金檢將在今年第一季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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