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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可吸碳

水泥可吸碳 對減碳有點幫助 2016年12月04日 澎湖著名的玄武岩景觀。玄武岩是種火山作用形成的岩石,這種地層可以來深儲二氧化碳。(圖/中央地調所) 全球暖化問題逐漸受到各國重視,許多房屋設計師也致力發展綠建築,希望用低碳的建材來取代以往的水泥。不過最新研究發現,水泥也可看成略帶綠色的建材,因為它也能吸收二氧化碳。 社論》台灣必須兌現減碳承諾 大眾科學(Popular Science)報導,因暖化造成的氣候極端在近幾年愈來愈明顯,因此各國對於減低碳排有了共識,不過光減碳已經不足夠,還必須想辦法從大氣中捕捉二氧化碳才行。許多科學家致意研究如何捕捉碳,然後再進行封存。 最近有三個研究對於碳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 都有好消息,分別是玄武岩適合封藏二氧化碳、基改加速光合作用,以及水泥吸碳。 在封存二氧化碳的玄武岩孔隙中,發現具人工特徵的碳酸岩,顯示這些岩石是幾年前灌下去的二氧化碳。(圖/美國化學學會) 地層儲碳是近年環境科學家在努力的方向,打算將二氧化碳以高壓方式封凍,然後打入地底岩層深埋,這個測試也造成一些疑慮,擔心這些深埋於地底的二氧化碳會不會引發地震,或是哪一天破土而出造成大面積的窒息?因此包括台灣,許多地層儲碳的相關實驗,常常遭到地方人士反對。 不過現在科學家發現,深藏於地下玄武岩的二氧化碳會產生地質反應形成固化的岩石,因此不會外洩。研究人員考察了2013年開始的4000多處碳封存試驗區,發現原先注入的幾千噸液態二氧化碳,在地底深處進行了碳酸反應,到2015年逐漸變成了碳酸鹽岩。由於這些新生的碳酸鹽岩具有人工特徵,因此確定是人為造成,也就是說埋在地底的二氧化碳不但不會造成地質不穩,反而使地質變更堅實。更好的消息是,玄武岩是地質上非常常見,因此要找到可以封存二氧化碳的地區相當的多。 基改光合作用 大家都知道植物會行光合作用可以捕集二氧化碳,但是自然的光合作用效率仍然顯得過低,因此許多實驗室都在努力開發高效率的光合作用。現在德國的科學家成了9種植物和17種動物酵素,合成一種新式葉綠體,可以讓光合作用更有效率。目前在實驗室的環境中表現良好,效率可稱「勢如破竹」。希望有一天,它可以被轉殖到藻類裡或甚至植物當中。 水泥可捕捉二氧...

每天記錄碳排落實環保

中鋼拚減碳 員工每天記錄碳排 A- A+ 2016-12-04 03:36聯合報  身為國內排碳大戶的中鋼,近年將減碳活動內化到公司上下員工,記錄員工每日工作時的碳排放,從上下班交通與飲食兩面向著手。中鋼表示,統計平均每位員工每天碳排量約二點四公斤,今年已擴大推動員工填報,未來如果發現員工有過高排碳情況,會請主管輔導減碳。 中鋼副總張溪龍表示,中鋼參加國際組織「CDP(碳揭露計畫)」,CDP認為員工的上下班交通方式,與企業責任密切有關,企業應蒐集相關資訊。中鋼從三年前開始推動「低碳生活紀錄器」,第一年鼓勵一千人員工填寫紀錄,今年擴大推動全員參加。 張溪龍表示,「低碳生活紀錄器」主要針對員工工作時的碳排放,參考環保署的排碳數據,計算員工交通方式與午餐內容的碳排量。但是不納入部門用電量,因為非個人行為。 舉例來說,中鋼總部離最近的捷運站仍有一段距離,中鋼提供接駁車,行政區與小港廠區之間也有交通車。員工若搭乘接駁車,碳排量比自行開車低。就算是員工出差,現在高鐵車票都有標明碳排放量,也很好計算。 張溪龍說,飲食方面,生產線員工不方便離開生產線,通常會統一訂便當,中鋼也特別委外計算公司自製便當碳排量。例如葷食便當與素食便當的碳排量就差很多。以中鋼自製的葷食便當來說,一份約碳排放約一點一公斤,素食便當碳排約零點五公斤,相差約一倍。 中鋼主管指出,自從低碳紀錄開始後,發現員工搭乘接駁車的比例越來越高,「常常在捷運上看到同事」。以前行政區至廠區之間的接駁車一輛就夠了,「現在兩輛還不夠,需要再加一台中型巴士」。 圖/經濟日報提供

郵局要改建如何與古蹟並存?

台北郵局將都更 要蓋50及30樓中華郵政塔2016-12-01 19:57 聯合報  台北車站旁、已有86年歷史的台北郵局將變身,擬以公辦都更方式改建為「中華郵政塔」,為50層、30層樓的兩棟大樓。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委員11月30日會勘,台北郵局本身是市定古蹟,其餘3棟建物,包含西側臨博愛路的包裹大樓、南側的函件大樓及東側的行政大樓,會勘後委員認定不具文資價值,將進行都更作業。 據新修訂文資法第15條規定,公有建物和附屬設施屋齡逾50年者,或公有土地定著建物及附屬設施逾50年者,管理機關在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說,都更即為處分的一種,針對後續要蓋「中華郵政塔」,部分委員認為最重要的爭議在建築的高度量體,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要求「台北郵局」因和北門郵局、國定古蹟鄰近,設計圖要再依程序提送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 文化局表示,會勘結果經委員一致認定,均勾選該三棟建物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文化局綜整委員意見如下,基地內三棟建物雖為1950、1960年代所建,但建築品質,包括設計內容、材料、空間等皆缺乏文化資產的條件,未具稀有性、珍貴性,且內部空間已大幅裝修更動,多處結構補強,均不具文化資產保存潛力及價值。 文化局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委員針對未來開發建物量體,提出建議,認為目前整體建物與圍塑中庭尺度合宜,日後改建應尊重古蹟背後開放空間的特色,以視軸線決定建物高度,並一併考量北門古蹟及郵局古蹟周圍景觀。 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委員11月30日會勘,台北郵局本身是市定古蹟,其餘3棟建物,包含西側臨博愛路的包裹大樓、南側的函件大樓及東側的行政大樓,會勘後委員認定不具文資價值,將進行都更作業。圖/北市文化局提供

公平稅制?

都更房屋稅 非終身減半 A- A+ 2016-12-01 01:53聯合報  行政院為加速推動都更,傳擬規畫房地稅終身減免,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將提出容積獎勵、租稅減半,讓都更程序更簡便三大誘因,預計下會期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就會出爐,屆時若順利通過會推出相關配套措施。不過,葉俊榮說,房屋稅減半「非終身減免」,而是原屋主都更後不移轉房屋才可享此優惠,移轉就不適用。 內政部將提出加速都更三大誘因,預計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都更條例修正草案。 本報資料照片 葉俊榮表示,目前對於都更戶房地稅的規定是保障兩年內減半,內政部計畫額外增加誘因,只要在原屋主移轉前房地稅都可以減半。 不過,葉俊榮說,房屋稅減半金額會因各地方都更條件不同,也會受到地段等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但房地稅減半是採全面性實施,未來內政部會努力和地方政府討論、協調,目前大方向大概是這樣,細節部分還需規劃。 「都更要讓大家都住得起」葉俊榮說,很多人無法接受老屋都更,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蓋好新房,卻要配合房屋稅新制多付好幾倍的稅,甚至因為付不起可能被迫離開,且有些老屋屋主住幾十年了,本來意願就低,再加上房屋稅增加更不想都更。 葉俊榮表示,這次提出三大誘因,就是希望給老舊建築有一個更新的機會,尤其許多老人家住在老公寓裡,行走不便又沒電梯,可利用這個機會改建成有電梯的公寓,更符合高齡化需求,這樣的公共設施也會排除在容積的計算內。 至於容積獎勵部分,葉俊榮說,都更基地分成大(一千平方米以上)、中(五百至一千平方米)、小(五百平方米以下),小的以原容積計算,中是一.一五倍計算,大的則是以一.三倍計算,並根據每間老屋狀況給予不同容積獎勵,希望可以照顧到不同需求;但過去有些房子在容積還沒管制前蓋得比較滿,現在則按照原容積給予獎勵。

再一次 口號?

逾30年老屋都更 可望一坪換一坪 2016年11月28日  圖為台北市南機場國宅。圖/陳信翰 內政部明(29)日將向行政院提出「加速都更推動方案」,據悉,內政部將建議不限4、5層樓老舊公寓,初步匡定「30年以上老舊住宅」優先納入加速都更整合範疇,且擬放寬法定公共設施不計入容積計算,以增加實質容積獎勵及提高參與都更意願。預估逾30年老屋都更產值上看兆元以上。 獎勵老舊住宅都更 小英拍板 中時短評》綠營苦吞都更惡果 另為鼓勵銀行參與都更,內政部擬建議金管會鬆綁法規,放寬由銀行成立建築經理公司(建經公司)擔任都更實施者可能性,提供都更融資作為自主更新的後盾。 內政部預計本周向蔡總統報告加速推動都更方案,周二先行向行政院長林全簡報。據悉,為加速推動都更,內政部提出諸多策略,包括增加容積獎勵、延長擴大稅負減免、成立專責機構、補助都更前期作業規劃,政府介入協調整合等。 據了解,內政部認為不必設限4、5層樓老舊公寓作為加速推動都更對象,擬與老屋健檢政策密切結合,選定「30年以上老舊住宅」作為推動主力,包括公寓大廈及透天厝等。官員說,若只以4、5層樓作為加速推動都更對象,恐不具效率,但限縮在30年或40年以上老舊住宅,將聽取政院意見。據內政部推估,30年以上老舊公寓大廈約有368萬戶。 在獎勵誘因方面,容積率上限10%天花板是否再放寬,將由林揆拍板。知情人士指出,各地針對都計省施行細則及六都子法,均認為法定容積以增加50%上限獎勵為宜。 但如何增加實質獎勵達50%是重點,據悉,公共設施不計入法定容積是方向之一。據悉,因5樓以上老舊住宅現有容積為300%,第三種住宅區法定容積如為225%,再增50%獎勵為337.5%,一旦法定公共設施再計入現有容積,恐怕都更後無法一坪換一坪,民眾會失去都更意願,這部分擬修法放寬納入考量。 房屋持有稅減免期限有意從4年延長為6年或8年,究竟延長期程是否減半課稅,或從第5年起逐年遞減額度,都有不同聲音,周二將聽取財政部意見,由林揆裁決。 此外,府院盼公股行庫參與都更,除提供融資給建商或自主更新民眾外,依現行銀行法,公股行庫不能擔任都更實施者,但一銀或合庫成立建經(建築經理)公司,有參與都更成功案例,是否要放寬法規讓銀行的建經公司擔任都更實施者,內政部將探詢金管會...

台南維冠倒塌案

台南維冠倒塌案 5名被告均被判刑5年 2016年11月25日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今年2月6日因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5時宣判,包括建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全部被判5年有期徒刑。 5名被告分別是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64歲)、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58歲)、建築師鄭進貴(63歲)、建築師張魁寶(63歲),結構技師鄭東旭(52歲)。 (集團連線報導)

凶宅

墜樓送醫急救後才往生 法官:沒死在屋內不算凶宅 A- A+ 2016-11-14 16:47聯合報  台南市周姓男子在租屋處跳樓自殺,送醫不治,屋主認為已成凶宅,屋價減損2成約110萬元,訴請賠償。法官以周是在醫院死亡,跳樓處非凶宅,駁回賠償請求。 周姓男子去年11月間被發現墜樓,送醫不治。案發後雙方提前解約,但都租不出去。屋主表示,退租後半年裡,有30組人來看房屋,他都依規定告知跳樓自殺一事,因被認為是凶宅,致無人願意承租房屋。後來釋出優惠,租金少3千元且有1個月無償使用,才出租成功。 屋主主張,因周的跳樓自殺,使房屋成為凶宅,已使價值減損2成;且周男與妻子曾因生意不好而爭吵,懷疑是因吵架而自殺,周妻未盡應注意的責任,應賠償房屋損失。 周妻表示,丈夫墜樓前坐在窗邊,可能是探頭看屋外而不慎墜落,並非自殺;況且非當場死亡,也未死在屋內,不能算凶宅。 法官認為,「凶宅」應是房屋專有部分曾發生兇殺、自殺或一氧化碳中毒等非自然死亡。但周墜落馬路上時仍有生命跡象,急救1個半小時才宣告死亡,因此不能算是凶宅。 而周男跳樓自殺,非妻子所能防範,難以認定周妻對丈夫的自殺身亡有未盡注意義務,無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