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加溫 上半年KPI達標
蔡總統今年初訂下都更100案、危老300案的年度目標,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表示,上半年都更案共計核定44件,較去年同期37件多。
過去都更核定案件平均每年僅40件,近兩年來,每年成長到77件左右,顯示都更熱度正在加溫。
至於危老重建方面,上半年共有164件申請,已經核定95案,多集中在雙北、台中,申請件數也已初步達標。
為加速推動都更,營建署昨也發布最後一項都更條例子法「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定明每件申訴事件的審議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每一申訴事件收費10萬元,如有辦理鑑定項目或其他必要事項需要時,需繳納相關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營建署表示,今年1月底至今半年內,中央已完成都更條例12項相關子法新訂、修訂及廢止,呼籲地方政府也要儘快跟上腳步,針對都更條例授權地方政府的八項配套,應儘速完成。
營建署指出,地方政府需配合的重要配套,包括實施代拆時的申請條件、應備文件、協調、評估方式、拆除等作業事項自治法規,權利變換估價者選任的建議名單,自治法規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計算方式及額度,以及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優惠延長等。
營建署表示,目前各地方政府中,新北市、台北市由於需求最顯著,腳步也最快,陸續有些配套已完成研議或修正,期待地方政府配合都更條例修正,儘快完成並落實相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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