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修正案三讀 時程容積獎勵再延5年
現行「危老重建條例」限時3年的容積獎勵、時程獎勵10%利多,即將在5月9日到期,在地方政府建議下,政院日前提出修正草案,經送立院審議後,將原定3年落日的容積獎勵再延長5年,但獎勵會逐年自8%、6%、4%、2%、1%方式遞減,最後在2025年結束。全案經立院審查通過後,今上午在立法院完成三讀。
去年危老重建申請案共計433案,超過前1年的3倍。如今,在蔡英文總統喊出「都更危老再突破」的政策方向後,行政院在上月提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主要方向在於,根據現行「危老條例」規定,若民眾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將可獲得10%的容積獎勵;但該獎勵即將在今年的5月9日到期,為避免重建申請因獎勵消失而停滯,政院遂提出修法,要讓民眾有「補上車」的機會。
全案經送立院審議後,初審通過的條文,在「時程獎勵」部分,目前危老條例的容積獎勵在施行後3年內(即今年5月9日之前)容積獎勵為10%,在未來5年,容積獎勵逐年遞減為8%、6%、4%、2%、1%,最後在2025年完全落日。
此外,修法也特別提出「規模獎勵」,針對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但「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
全案經立院審查會通過後,在今天立法院會列入討論事項,因朝野均有共識,已依照審查會結論順利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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