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開發區域擴大 國土法草案闖關難度高 中央社╱2009.08.29 08:08 pm 推動逾10年的國土計畫法立法,是讓國土合理、安全開發的第一步,但內政部版草案把限制發展區域擴大,能否在立法院順利過關,恐又是一場民代選票與保育之爭。 國土計畫法立法急迫及必要性何在?學者表示,過去看待國土規劃,都是由北、中、南、東區域計畫、都市計畫等較狹隘角度評估,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將首次出現從國家整體角度看事情的平台,更是解決土地超限利用的第一步。 國土計畫法草案早自民國82年開始研擬,期間幾度修正,加上擬限縮土地使用權限,衝擊原住民等權益,立法過程中屢遭民間團體、民意代表擔憂選票流失等壓力阻撓,無論國土復育條例或國土法,始終未能順利完成立法。 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再度喚起各界對國土保育的重視,內政部今年6月底甫送交行政院的國土計畫法草案受到各界關注,立法院臨時會也決議要在一個月內著手審議,使國土計畫法草案闖關希望再起。 顧名思義,「國土計畫法」是希望讓國土資源合理分配規劃,確保國土永續及均衡發展。 學者表示,國土法是每個國家規劃國土的基本上位法規,管的是「未來」新開發項目,比較像保健用的維他命,若要即時處理已超限開發的「既有」問題,恐需回歸國土復育條例。 過去國土復育條例、國土法、海岸法被稱為「國土三法」。國土法管制未來新開發,國土復育條例有如急診手術,管理的是已過度開發的國土。過去提出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內容涵蓋強制遷村、安置救助、六個月內劃出危險區域等規定。 學者表示,行政院去年底宣布停止制訂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將國土復育條例的權利保障及補償精神納入國土法,國土法草案應儘速通過,否則未來天災傷亡恐不計其數。 相關官員表示,及早完成國土法的必要性不需多說,國土法上路雖非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卻是讓寶島重拾美麗、讓人民安全的重要第一步。 不過,官員也坦承,由於國土法草案擴大限制開發、強制遷村等範圍,這次能否順利闖關,「沒有把握」,需各界支持。 相關部會沒把握讓草案順利過關,關鍵在於草案的限制發展區域擴大。 國土法草案改變目前區域計畫對限制發展地區採取「負面表列」方式,改採正面表列,將使限制發展地區大幅增加。 現行法令是將「不可」申請土地使用變更開發許可區域,以負面表列方式列出;換言之,未被列入負面表列的地區都可以申請開發許可。 未來改採正面表列,將列出「可」申請開發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