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爬梯機操作 孝子摔死患漸凍症父無罪確定
王姓男子因父親罹患漸凍症,每日都用揹的方式帶父親出入3樓住家,妹妹不忍見哥哥辛苦,遂向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租借一部撐桿式爬梯機,並由該中心教導她使用方法,不料,王男第一次使用就因不熟操作導致父親摔死,他悲痛之餘,還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其獲判無罪,檢不服上訴,日前高院維持無罪原判,全案終告確定。
王姓男子和父親同住中和市一處公寓3樓,由於,父親罹患俗稱的漸凍症,進出家門都需由王男揹著上下樓,妹妹不忍見哥哥哥哥辛苦,遂在2015年底向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租借一部撐桿式爬梯機,供哥哥帶父親上下樓使用,輔具中心人員將載具送到王家後,先教妹妹使用方法,並訓練1小時通過認證,隨後再由妹妹教導王男使用方式。
但2016年初元旦,王男首次操作輔具要帶父親外出時,才下第一個階梯,就因不熟操作導致整個爬梯機向前傾倒,王男雖勉力想抓住機器,但反遭拉下一起滾落,王父頭部受創頸椎骨折送醫,在5天後不幸過世,王男在悲痛之餘還遭檢方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王家人對爬梯機操作不易多有陳訴,且不追究王男過失,法官也調查發現,爬梯機重約35公斤,機器向前傾時,連輔具中心的男員工也無法抓住,所以,不是1小時訓練就可使用,應由專業人員操作較妥適。
再加上法官在調查過程中,獲知王男種種孝行,且真不知需要使用爬梯機需要經認證,因此,一審判其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法官經調查也認同原審無罪判決,全案終告確定,四男也透過律師向法官表達感謝之意。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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