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震申請件數是台南的36倍
2016-07-06 15:42 聯合報
台南今年初發生大地震,死傷慘重,但行政院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初評統計,和外界想像不大一樣的是,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8萬3000件,截至6月16日的最新統計,地方政府所受理的3214件,台南市僅提出76件,台北市188件,反倒與台南相鄰的高雄市提出2788件,是耐震初評民眾最有需求的城市,需求是台南市的36倍。
台南維冠大樓因強震倒塌,造成116人死亡、550人受傷,外界歸因建築物倒塌與當地土壤液化有關。內政部指出,依行政院今年4月29 日核定的「安家固園計畫」,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措施,依實際執行的情形採滾動式檢討修正並持續推動。
營建署主秘王安強上午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全台住宅平均屋齡28 年,內政部今年度已核定13億1550萬元,協助2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既有住宅耐震能力評估,預計可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8萬3000 件、詳細評估2000件,建物符合申請資格民眾,均可向住宅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請,幫自家房屋進行健檢。
王安強表示,統計到6月16日止,地方政府已受理有3214件,申請量最多是在高雄市,有2788件,可能是因為他們啟動得比較早,其次是台北市188件、台南市76件。
王安強說,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採全額補助,受評估的住宅建築物是以棟、幢為單位,面積未滿3000平方公尺,補助新台幣6000元;建築物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補助新台幣800元。經初步評估後有安全疑慮的公寓大廈,政府將接續補助詳細評估費用45%,並以最高新台幣30萬元為限。
營建署表示,自主更新若採「重建」方式辦理,將依所有權人數,分級補助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費用,上限為500萬元;若採「整建」或「維護」方式辦理結構補強,則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補助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實施工程費用,每平方公尺結構補強工程經費補助上限為4000元,補助比率55%。
營建署說,為了落實住宅法提升居住品質,今年6月27日內政部已核定2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連江縣除外)105年度耐震安檢補助經費。後續將由獲補助的縣市公告受理申請,凡上述地區民眾,如有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住宅類建築物,均可向住宅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由專業團體前往進行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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