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櫚案推倒第一張骨牌? 東海岸4開發蠢蠢欲動
2016-07-03 19:49 聯合新聞網
台灣地狹人稠,過度開發所衍生的後遺症不斷透過天災應驗己身。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曾定義,觀光發展須符合當前遊客需要,同時維護與促進未來之發展機會。然而,在尚存既有旅館的情況下,一件件大型開發案坐落東海岸,開啟環境與發展的拉鋸戰。究竟兩者之間能否取得平衡點,又或者台灣只能走回大興土木的觀光老路?
日前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通過環境差異分析,頓時間東海岸開發浪潮再捲。除了先前確定敗訴的美麗灣度假村,還有娜路彎大酒店、黃金海岸休閒渡假村、台東渡假村以及杉原遊艇港,包括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在內,短短1.5公里的杉原海岸,就有6起開發案。其中此次通過環差的棕櫚案,面積更高達26公頃,550間房間是目前東海岸規模最大的開發案。
事實上,在此案通過前兩天,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才提出環評制度革新的修正案,希望提前納入民眾參與,並落實《國土計畫法》、《兩公約》與《原基法》等基礎。不料,該修正案評估仍有9個月的時間待完善,6月30日旋即傳出棕櫚案環差過關的消息。
原民土地正義
僅管環評大會決議,民間團體所提杉原灣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並非環評範圍。但詹順貴明確指出,環評法19條第2項第5款即有「對當地居民之遷移、權益或少數民族之傳統生活方式,有顯著不利之影響」,應通盤考量。
通過當日原民會發表聲明,強調棕櫚案開發單位未依原基法第21條規定,遵行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立委高潞・以用也批判,「部落知情同意權」長期受到各行政機關忽視,此案涉及的刺桐、都蘭、加路蘭部落,也未參與該案溝通,遑論同意,「第21條形同具文。」
觀光局自打嘴巴?
其次,台灣近十年不斷宣揚觀光政績,卻未考量單一景點可承載遊客量體。加上不斷上修的陸客配額,量大於質的觀光政策,造成排擠效應、社會成本增加,台灣卻始終困囿於一條龍的下游端,非但未能創造收益,更賠上難以回復的自然資源。面對陸客緊縮,業者仍不願拋棄老舊的開發思維,固執「海景第一線」的杉原海岸。環團擔憂,此案將會是東海岸開發倒下的第一張骨牌。
在觀光局東管處提出的「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報告中,明確指出都蘭所有開發計畫若完成,將增加1408個房間,供給遠高於實際需求,應朝向更新老舊既有旅館為主,未來也將依照《海岸管理法》,規定不得新建、增建開發與建築行為。對此觀光局代表駁斥,指稱該報告「僅供參考」。
地球公民基金會在新聞稿中表示,棕櫚案位於《海岸管理法》的「重要海岸景觀區」預定地,同時是「海岸二級保護區」草圖預定地。6月30日的環差通過,意味著政府將允許保護區存在著大型開發案。第二,杉原海岸是世界稀有的「貝氏耳紋珊瑚」在台的唯一棲息地,更擁有台灣進三分之一的珊瑚種類。如今各主管機關袖手旁觀,坐視東海岸最大開發案通過,主政者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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