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檢方請法院沒入違法超商建物
新竹縣違法使用農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情形普遍,在寶山鄉有農地違法做超商,新豐鄉鳳鼻隧旁也有家大型7-11,蓋在農牧用地也未申請建照,縣府裁罰仍未改善,檢察官許大偉依法起訴李姓業主,並請地院沒入「犯罪所得」的建物,以利拆除恢復原狀。
這家超商就在西濱公路上,經常成為重機車聚集休息的據點,因違法使用也沒有建照,縣府2017年9月依違法區域計畫法裁罰李姓業主6萬元,並限期拆建物,業者置之不理,縣府依法送辦。
許大偉指這棟超商違建約有170坪,屬李姓業主犯罪所用的建築物,若法院輕判且未判定沒收建物,將不能導正民眾農業使用觀念,也間接鼓勵民眾違法。
許大偉並指,統一企業標榜愛地球、資源永續,將環境管理列入公司營運重點,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同時期許遵守政府,國際環保法令,但本案超商承租違法用地搭建建物,破壞自然環境,也違反統一公司政策。
許大偉曾發函統一要求善盡監督及管理責任,認統一並未善盡監督責任,任由旗下的7-11繼續在農牧用地上破壞環境,顯然與統一企業自稱的環境政策有違,相當諷刺。
檢方建請法院對於建物依法宣告沒收,並由檢方執行科對建物及水泥鋪面執行沒收命令,確實執行拆除違建,端正視聽。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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