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社宅興辦 財政部祭租稅優惠並提供國有地
為推動社會住宅的興辦,財政部修法,將一定規模以上的社會住宅列入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可享租稅優惠。另外,協助地方政府完成撥用32處國有土地、2處國有房地,總計土地面積20.34公頃,房屋10戶,以配合地方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
財政部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增訂使用土地面積達0.5公頃以上,或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的社會住宅為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適用促參法租稅優惠,以吸引民間投資。
財政部表示,促參法所稱重大公共建設是指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共建設。
投資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民間機構,可享有促參法規定「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支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進口機具設備之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營利事業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之抵減」等5項租稅優惠。
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增訂依促參法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使用土地面積達0.5公頃以上或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納入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可享有促參法的租稅優惠。希望藉此鼓勵民間資金投入,改善弱勢族群居住環境,實現國人安身需求,落實居住正義,並可活化公有土地,加速經濟發展。
另外,財政部為配合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已協助地方政府完成撥用32處國有土地、2處國有房地;為配合衛生福利部佈建住宿式長照機構,也協助尋覓151筆國有土地及1處國有房地提供衛福部評選。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本於公地公用原則,積極配合前瞻基礎建設、社會住宅、長照、文化資產保存再利用等國家政策、重大建設,協助機關撥用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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