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都計法 新北新法房東、地主也要罰
新北市城鄉局昨天公告實施「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修正條文,不論是房東、業者或租戶,都要先確認使用項目是否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否則將開罰6萬至30萬元,城鄉局指出,過往的規定只罰得到業者、很難罰到房東,透過修法呼籲房東要「慎選房客」,預估新法上路後,1年會多20至30名地主或房東會受罰。
城鄉局長黃一平表示,業者在住宅區開設卡拉OK、飲酒店、酒家等違規場所,是目前違規開罰的最大宗案件,也是民眾最常檢舉的對象。為了維護民眾住的權益與安寧,市府裁處違規業者時,將同時告知地主與房東應善盡維護管理責任,不得將土地或建物提供做為違規場所使用。
另外,對於嚴重公安事件,如傾倒廢棄土、違規人頭戶等,將透過提高累計罰鍰額度與縮短改善時間方式調整,以期能有效達成遏止違規使用目的。
城鄉局開發管理科科長張記恩說,過去的裁罰基準是業者如果1年內被開罰3次才會罰到地主、房東,但很少業者會累犯到3次,所以很難裁罰到房東,此次修正條文後,將開罰期限延長至3年,希望藉此呼籲房東要「慎選房客」,要有責任心,不要一直將房屋租給違法業者。
張記恩表示,新北過去3年裁罰案件總計370件,新法上路後預估1年會有20至30個地主或房東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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