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司法改革 制度要改心更要改 2017/6/11 下午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第4次增開會議在司法院開會。(黄世麒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5個分組分別進行了3個月的會議,已全部結束。5個分組各自提出數十件改革提議,總量非常可觀,多項分組決議曾引起社會高度爭議,且司法院、法務部、律師團體間顯然有嚴重的價值觀與職務立場衝突,接下來幕僚人員如何進行議題綜整,全體會議如何達成總結性結論,事關改革成敗與國家民主發展,身為媒體必須關注,並適時對社會發出建言與警語。 分組討論議題牽涉甚廣,從金字塔式的訴訟制度、賦予大法官違憲裁判審查權、保障司法程序弱勢方權利、修復式司法法制化,到研究設立商業法院、特別勞動訴訟程序、稅務法庭,到高度政治性的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以切斷政治干擾司法的可能性。此外,還包括調整法官晉用制度、終審法院行公開言詞辯論、研議法庭直播提高司法透明度,及檢察體系的性格定位、刑事訴訟程序從起訴的方法開始改變,到改善判決文書格式以求易懂等。 司法的重要性,這裡就不必再行強調。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嚴重不足,到達需要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來開藥方治病的地步,本身就令人痛心疾首。其實司法改革大業,一方面固然有制度上需要調整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有司法人員行為、文化必須大幅檢討改進之處。改革制度需要協調立法、行政、司法甚至考試諸院配合行事,但相對司法相關人員的「革心」,還是比較容易,人的行為與文化改變更困難。台灣民主體制下司法獨立,不受行政及政治干預,為了追求司法獨立的提升而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尤其困難。 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具有先天性的困難,在這次司改會議過程中已一覽無遺。這次會議特別引進了半數不具法律背景的委員參與討論,其實就是希望避免法界人士研議司法改革時,閉門造車、諱疾忌醫,甚至護短,成為改革的障礙,但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毛病仍然不時出現,雖不令人意外,但仍然對會議的進行與成果形成負面的影響。法界人士包括官員、教授、司法從業人士,因為諱疾忌醫甚至護短而在媒體上攻訐,不惜傷害司改會議的社會形象,令人感到遺憾。 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現象,從議題處理方式的輕重選擇,也可看得出來。關說司法,特別是政治人物包括民意代表關說司法,問題普遍而且觀念嚴重偏頗的程度,從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加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訴訟案件中,就足以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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