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很少一個政府推動一個大型計畫,出現如此不堪、顏面盡失的結果!被台北市政府列為「台北新十大建設」之首的雙子星計畫,在評選結果出爐後,有關獲選優先議價權的得標廠商太極雙星的各種負面傳聞即不斷,上周履約 保證 金繳交日截止,太極雙星未能繳出十八.九億元的保證金,議價權被取消。此一結果嚴重打擊市府的威信與 專業 能力,市府不但必須反省及檢討責任歸屬,更該記取教訓,加強專業能力,別在往後的「新十大建設」,再鬧出這種國際級笑話。 對於太極雙星這家公司的得標,外界及議員有各種質疑,包括這家公司是否為「空殼公司」、成員中是否有黑道背景者;還有參與太極雙星運作者有前捷運局官員,主管計畫的捷運局是否涉及護航圖利等等。坦白說,議員與外界質疑、懷疑,如缺乏有力的證據,也不能以此判定市府審議此案有問題。 但在審議中,太極雙星 回饋 給市府的比例五十五%,第二順位的中工回饋比是六十五%;以金額計大約差距是一七○億元;也就是說,中工回饋給市府的金額比太極雙星多了一七○億元,但卻仍無法得標,評選委員會要作出這個決策,需要有非常堅實的理由,否則實在很難說服社會大眾。 官方一直強調太極雙星的規畫更好,且官方不希望得標者要賣掉所有的樓 地板 面積,而希望得標者能以整體管理作好這個台北市的「門面」。 不過就結果論,顯然評審委員過於一廂情願,太極雙星形同畫一個作不到的大餅「騙」到優先議價權,但就其計畫執行而言─包括對外募資、銀行貸款、甚至整個財務計畫,卻是不可行的計畫。而評審委員與市府幕僚單位卻輕易接受這個計畫。如果其中不涉及主管單位與官員是否有弊,至少,其專業能力是出了問題。 看看過去的大型民間投資案,從高鐵、台北金融大樓(即現在的台北一○一大樓)、機場捷運案,優先議價權都是給回饋條件最優的 團隊 ,因此,爭議都不大。議約過程即使有爭議─如高鐵得標團隊台北高鐵在簽訂正式合約前,差點打退堂鼓,但其原因也是對所謂「政府應辦事項」雙方有爭議;機場捷運雖然最後未成功完成議約,但原因也出在經濟環境改變、得標者對政府協助的大面積徵收計畫等有爭議等因素。從來就沒有一個案子,出現過廠商是連履約保證金都繳交不出,而使計畫生變的案例。 老實說,承攬一個六、七百億元大計畫的團隊,最後卻連區區的十八.九億元保證金都繳交不出,是難以想像的事情。任何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