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太極雙星這家公司的得標,外界及議員有各種質疑,包括這家公司是否為「空殼公司」、成員中是否有黑道背景者;還有參與太極雙星運作者有前捷運局官員,主管計畫的捷運局是否涉及護航圖利等等。坦白說,議員與外界質疑、懷疑,如缺乏有力的證據,也不能以此判定市府審議此案有問題。
但在審議中,太極雙星回饋給市府的比例五十五%,第二順位的中工回饋比是六十五%;以金額計大約差距是一七○億元;也就是說,中工回饋給市府的金額比太極雙星多了一七○億元,但卻仍無法得標,評選委員會要作出這個決策,需要有非常堅實的理由,否則實在很難說服社會大眾。
官方一直強調太極雙星的規畫更好,且官方不希望得標者要賣掉所有的樓地板面積,而希望得標者能以整體管理作好這個台北市的「門面」。
不過就結果論,顯然評審委員過於一廂情願,太極雙星形同畫一個作不到的大餅「騙」到優先議價權,但就其計畫執行而言─包括對外募資、銀行貸款、甚至整個財務計畫,卻是不可行的計畫。而評審委員與市府幕僚單位卻輕易接受這個計畫。如果其中不涉及主管單位與官員是否有弊,至少,其專業能力是出了問題。
看看過去的大型民間投資案,從高鐵、台北金融大樓(即現在的台北一○一大樓)、機場捷運案,優先議價權都是給回饋條件最優的團隊,因此,爭議都不大。議約過程即使有爭議─如高鐵得標團隊台北高鐵在簽訂正式合約前,差點打退堂鼓,但其原因也是對所謂「政府應辦事項」雙方有爭議;機場捷運雖然最後未成功完成議約,但原因也出在經濟環境改變、得標者對政府協助的大面積徵收計畫等有爭議等因素。從來就沒有一個案子,出現過廠商是連履約保證金都繳交不出,而使計畫生變的案例。
老實說,承攬一個六、七百億元大計畫的團隊,最後卻連區區的十八.九億元保證金都繳交不出,是難以想像的事情。任何一個稍具規模的企業,都拿得出這筆錢,太極雙星最後繳交不出保證金,不論原因是出在議員所說的「這根本是家空殼公司」,或是該公司自道的「內部問題」,負責整個幕僚作業、徵信查證的市府局處,甚至參與評選的委員們,都難逃「識人不明」、專業能力欠缺之責難。過去幾個大型民間投資案的團隊中,都有國內著名的大型上市企業、甚至排名前十大的財團加入「作保」,太極雙星的成員卻全部是名不見經傳、或在海外難以查證的企業,相關單位與委員們卻毫無警覺,甚至讓其在回饋條件較差的情況下,也一路過關斬將,拿下優先議價權,也難怪外界與議員都要質疑其中是否有弊端。
發生此案後,負責計畫的捷運局長陳椿亮已請辭負責,我們認為這是政務官負責的態度,市府不該鄉愿,一味強調「大家是本於專業評審」這種場面話;還有負責廠商財務徵信的公司,依市府說法,徵信公司給予太極雙星、中工財務能力「在伯仲之間」的評價,市府也該檢討追究這部分的責任。畢竟,選到一個連履約保證金都繳交不出的團隊,是嚴重誤判及專業能力幾近零分的象徵,總該有人負點責任吧。市府更該記取這次教訓,未來陸續要推動的「新十大建設」,千萬別再擺這種大烏龍;拿出像樣點的專業,給民眾一點信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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