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顆蛋若黑箱交棒 有法律風險
2016-04-15 03:02 聯合報
停工中的大巨蛋。 記者鄭超文/攝影
北市府想和遠雄解約,除非市府可明確列舉遠雄的具體違約事項,否則市府要解約,就得要與遠雄坐下好好談;這種狀況就像失和的夫妻,丈夫提議離婚想結束婚約,贍養費多寡的主控權就操在妻子手中。
套用在市府與遠雄的契約關係上,遠雄目前喊出三百七十億元的天價,計算基礎包括建造成本以及大巨蛋營運之後預期可得的獲利與權利金等,這個金額合不合理?市府要想解約,對遠雄喊出來的數字,就不能視而不見。
一旦市府與遠雄解約,便出現「大巨蛋歸誰?」的問題,是市府先買回再賣給承接財團?還是直接協助遠雄賣給財團?移轉標案過程稍不慎,恐面對法律問題。
北市府首先要考慮,無論大巨蛋的接手者是誰,這顆蛋,本來就是經過促參條例招標興建的公共建設,接手者也必須透過最有利標、價格標、評選標的公開過程出線才算數,絕對不是北市府相中誰就給誰。
以現在浮出檯面的可能接手者而言,仍然必須經過上述公開透明的競爭得標,絕對黑箱作業不得,否則未來可能衍生政府採購法、貪汙圖利罪的違法爭議,主其事的公務員即難逃被追究刑事責任。
北市長柯文哲與趙藤雄鬥法一年多,爭議始終沒解決,雙方都不是贏家;柯文哲甚至直言,巨蛋問題不解決是他最大炸彈,如今市府想「拆彈」解危,又想不花市府一毛錢,在處理「交棒」問題上,就更得留意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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