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兼裁判 桃機三航廈案廢標
歷經三年、三度流標,桃機第三航廈資格標去年終於審查完成,由日、韓大廠等兩組團隊通過。本月十八日才由韓商進入第二階段規格標,預計廿八日選出優勝廠商,未料出現重大瑕疵;桃機公司審查過程發現,一名評委名字竟出現在投標文件工作成員名單,形同「球員兼裁判」,違反採購法。桃機證實,全案將「不予決標」。
至於原訂二○二六年完工是否延宕?桃機說,目前尚未預估,將盡速完成後續作業。不過桃機內部人士預估,重新來過至少需三個月以上,雖可加速辦理,但前功盡棄,對承辦人員都是很大的打擊。桃機第三航廈一波三折,三航廈二○一七年五月開工,滑行道和機坪都已施工,唯獨最重要的主體工程,因建設難度高,經費又低,一再流標,過去三次招標都無人投標。去年五月第四度招標,八月開資格標,由「韓國三星與榮工工程」、「日商華大成營造與大陸工程」兩組團隊通過審查。
桃機十八日第二階段規格標開標,由「三星與榮工」團隊通過審查,預計廿八日舉行評選委員會,評定最優勝廠商。未料,桃機昨上午審閱文件時,發現三星與榮工的投標文件中,竟出現評選委員名字,形同「球員兼裁判」。
據了解,該名評委是北市府捷運局前局長,去年七月,桃機討論評分準則時曾聘他為委員,但他同時也是榮工的顧問,另也是廿八日評選委員會的評委,但已在去年十二月主動請辭。
依採購法,評委從接獲評選資料開始,就不能參與該採購案投標,或擔任投標商的工作成員,法規明確規範若有違反者,應「不予決標予該廠商」。
對此,桃機昨晚證實,本案工作小組於審查時,發現該共同投標團隊的服務建議書內容,將本工程最有利標之評選委員列入其工作成員名單中,違反「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十四之一條規定,將依採購法規定,不予決標。後續將依採購法規定,盡速檢討辦理方式。
桃機也提到,昨事件爆發後,日商也將有機會再次投標,資格、規格標都將從頭來過。工程會則說,此案不予決標後,桃機可選擇第二次公告,若招標文件沒有重大變更,標期可縮短。
航空界人士直言,三航廈命運「已經不是一波三折可以形容」。朝陽科大飛航系籌備主任盧衍良則強調,目前因為疫情,多少給予桃機時間與空間,延宕影響是一定存在,但若因此急就章,後續影響會更難因應,支持程序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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