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爆燈塔工程弊案 檢廉兵分8路搜索約談10人
2021/01/05 17:412021 The Liberty Times.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燈塔工程及維護科盛姓技佐,涉嫌收受標案廠商現金賄賂及宴飲招待,不實驗收並減免廠商逾期違約金,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鍾維翰今指揮廉政署,兵分8路搜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偽造文書等罪嫌,約談盛姓技佐及負責標案施作、監造業者共6人與4名證人,預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
盛姓技佐是「台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嶼、七美嶼、東吉嶼、北椗島、東碇島」8燈塔整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及「北椗島、東碇島」2燈塔整建工程採購案承辦人。
檢廉獲報,承攬燈塔標案施作的土木包工卜姓負責人、陳姓員工,涉嫌招待盛宴飲及購買免稅品送給盛姓技佐;負責標案監造的建築師事務所陳姓負責人及梁姓員工,被控2017年9月至去年8月不定期以2到5萬元現金行賄盛姓技佐,並給付盛出差至外島的食宿機票,換取盛的包庇護航。
檢廉調查,建築師事務所僅指派蕭姓員工擔任8燈塔的專任工地監造工程人員,盛明知蕭不可能同時在本島與外島監工,仍在拿到廠商提供的工作月報表、廠商工程監造報表、廠商施工日報表後,填寫同意「備查」,護航業者。
此外,盛明知業者應於前年7月完成「北椗島、東碇島」標案,卻於履約會勘後,製造完工的假象,填寫竣工後工程有缺失瑕疵,讓土木包工業者、建築師事務所於前年8月,分別取得部分工程款400多萬元、100多萬元;事後盛逕行簽辦書面驗收被長官打槍,去年6月,航港局指派主驗人員才完成驗收,但工程逾期280天,應罰款70多萬元,盛又以天氣、船隻無法到達等由,減免業者逾期違約金剩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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