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 上級要嚴管
* 2010-03-28 * 工商時報
司法事務官逾越職責濫行裁定或發函,對行政機關及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業務的公司及民眾,造成相當困擾,森森百貨假處分風波就是典例。司法院為「管好」司法事務官,26日開會決定:1.明確定位司法事務官為「非法官」,無審判獨立問題。2.辦理業務須經該管法院法官、庭長、院長審核。3.辦理事務不得逾越事務規範要點所授權範圍。
森森百貨旗下U-life要復播,遭東森得易購聲請假處分禁止;森森向法院聲請供擔保後撤銷復播被禁止的假處分執行,獲法院裁准在提出3,000萬元擔保金後撤銷禁令。
但司法事務官卻抗命,「逕自裁定」不准,引起軒然大波,森森自稱因此每日受到逾2,000萬元損失,不排除向法院聲請國賠;而多位立委在立法院炮轟法官與司法事務官分際不明,徒增人民訟源及財產損失,有違當初法院組織法增設司法事務官,協助法官處理非訟及強制執行等業務本旨。司法委員會召委謝國樑並作成決議,要求司法院在本週內提出改進辦法。
司法事務官「失控」情況,愈演愈烈,司法院相當關切,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秘書長謝文定上周陸續召集所屬幕僚各廳主管,及一、二審法院長開會研商對策。
謝文定說,司法事務官並非法官,人民對法官裁判不服,只能循審級救濟途徑上訴或抗告,但就司法事務官的處分,則依聲明異議程序由法官介入審核。
在監督方面,司法院所定「司法事務官辦理事務規範要點」及「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規定,司法事務官應受院長、院長指定的該管事務庭長、法官監督;司法事務官辦理法院組織法第17條之2第2項所定事務,應受該管法官的監督。
謝文定請與會的民事廳長吳景源,儘速完成「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送閱要點」,規定任職未滿5年的司法事務官依職權獨立製作的辦案書類,應送呈庭長、院長審閱。
同時也請高等法院長黃水通,修正「台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分層負責明細表」,針對院長指定的庭長或法官,對司法事務官送閱書類所作出的意見,對司法事務官發生如何拘束力、司法事務官對外行文的分層負責層級等,制訂更為明確的遵循基準,以提升司法事務官辦理事務的品質與效率。
* 2010-03-28 * 工商時報
司法事務官逾越職責濫行裁定或發函,對行政機關及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業務的公司及民眾,造成相當困擾,森森百貨假處分風波就是典例。司法院為「管好」司法事務官,26日開會決定:1.明確定位司法事務官為「非法官」,無審判獨立問題。2.辦理業務須經該管法院法官、庭長、院長審核。3.辦理事務不得逾越事務規範要點所授權範圍。
森森百貨旗下U-life要復播,遭東森得易購聲請假處分禁止;森森向法院聲請供擔保後撤銷復播被禁止的假處分執行,獲法院裁准在提出3,000萬元擔保金後撤銷禁令。
但司法事務官卻抗命,「逕自裁定」不准,引起軒然大波,森森自稱因此每日受到逾2,000萬元損失,不排除向法院聲請國賠;而多位立委在立法院炮轟法官與司法事務官分際不明,徒增人民訟源及財產損失,有違當初法院組織法增設司法事務官,協助法官處理非訟及強制執行等業務本旨。司法委員會召委謝國樑並作成決議,要求司法院在本週內提出改進辦法。
司法事務官「失控」情況,愈演愈烈,司法院相當關切,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秘書長謝文定上周陸續召集所屬幕僚各廳主管,及一、二審法院長開會研商對策。
謝文定說,司法事務官並非法官,人民對法官裁判不服,只能循審級救濟途徑上訴或抗告,但就司法事務官的處分,則依聲明異議程序由法官介入審核。
在監督方面,司法院所定「司法事務官辦理事務規範要點」及「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規定,司法事務官應受院長、院長指定的該管事務庭長、法官監督;司法事務官辦理法院組織法第17條之2第2項所定事務,應受該管法官的監督。
謝文定請與會的民事廳長吳景源,儘速完成「司法事務官辦案書類送閱要點」,規定任職未滿5年的司法事務官依職權獨立製作的辦案書類,應送呈庭長、院長審閱。
同時也請高等法院長黃水通,修正「台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分層負責明細表」,針對院長指定的庭長或法官,對司法事務官送閱書類所作出的意見,對司法事務官發生如何拘束力、司法事務官對外行文的分層負責層級等,制訂更為明確的遵循基準,以提升司法事務官辦理事務的品質與效率。
via Ping.fm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