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卷疑涉貪瀆 書記官送辦/聯合晚報
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8年來藏匿上百件刑案卷證,導致部分案件睡過時效,無法執行,情節相當離譜,桃園地院上午召開考績會,決議對常記二大過免職,並移送司法院公懲會議處,此外,由於常毓生藏卷的動機可疑,是否涉及貪瀆,該院已將常函送檢方偵辦。
據了解,常毓生上午在考績會中承認行政怠隋,但否認涉及獲取不當利益,院方認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將配合檢察官調查。
據了解,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楊鼎章,是在今年6月間,接獲高院法官的反映,發現桃園地院有關交通聲明異議的抗告案件,迄今已有2年,並不尋常,因此主動發函桃園地院查明,初步調查發現該院的書記官常毓生,確有藏卷的情形。
據桃園地院向高院的回報,常毓生對於院內的自行調查相當配合,但他卻是擠牙膏式的承認,每當行政調查發現10件,常就坦承10件,至於是否還有其他藏卷行為,常則否認。後來,桃園地院全面徹查,發現常毓生藏卷的情況相當嚴重,截至本月初,已發現他在辦公室內藏卷達110件,因此將常免兼股長。
法界人士表示,依法院內部作業流程,書記官應將判決確定、送上訴或抗告的卷證整理好,俗稱「整卷」,然後送檢察官執行,或送上級法院審理,才能在電腦內按「確認」報結,然而,常毓生利用兼任查核股長的機會,實際上未整卷移出,卻在電腦上按「確認」結案,以致案件突然「失蹤」。
高院清查後發現,常毓生藏卷的110件當中,有5件屬於已經判決確定的案子,由於刑度都是在1年以下,加上案卷已「睡」了超過7年,逾越行刑權時效而消滅,以致地檢署的執行科檢察官,無法將定讞的被告發監,或執行易科罰金結案。
調查發現,常毓生藏卷的卷宗,都是在常的辦公室中尋獲,他並未將案件的卷證帶離法院,或銷毀,否則將面臨更重的刑罰,認為常熟習法律責任及相關程序,至於為何有上百件的案件無端睡了8年,高院認為並非只是懶惰的行政疏失那麼單純。
桃園地院書記官常毓生,8年來藏匿上百件刑案卷證,導致部分案件睡過時效,無法執行,情節相當離譜,桃園地院上午召開考績會,決議對常記二大過免職,並移送司法院公懲會議處,此外,由於常毓生藏卷的動機可疑,是否涉及貪瀆,該院已將常函送檢方偵辦。
據了解,常毓生上午在考績會中承認行政怠隋,但否認涉及獲取不當利益,院方認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將配合檢察官調查。
據了解,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楊鼎章,是在今年6月間,接獲高院法官的反映,發現桃園地院有關交通聲明異議的抗告案件,迄今已有2年,並不尋常,因此主動發函桃園地院查明,初步調查發現該院的書記官常毓生,確有藏卷的情形。
據桃園地院向高院的回報,常毓生對於院內的自行調查相當配合,但他卻是擠牙膏式的承認,每當行政調查發現10件,常就坦承10件,至於是否還有其他藏卷行為,常則否認。後來,桃園地院全面徹查,發現常毓生藏卷的情況相當嚴重,截至本月初,已發現他在辦公室內藏卷達110件,因此將常免兼股長。
法界人士表示,依法院內部作業流程,書記官應將判決確定、送上訴或抗告的卷證整理好,俗稱「整卷」,然後送檢察官執行,或送上級法院審理,才能在電腦內按「確認」報結,然而,常毓生利用兼任查核股長的機會,實際上未整卷移出,卻在電腦上按「確認」結案,以致案件突然「失蹤」。
高院清查後發現,常毓生藏卷的110件當中,有5件屬於已經判決確定的案子,由於刑度都是在1年以下,加上案卷已「睡」了超過7年,逾越行刑權時效而消滅,以致地檢署的執行科檢察官,無法將定讞的被告發監,或執行易科罰金結案。
調查發現,常毓生藏卷的卷宗,都是在常的辦公室中尋獲,他並未將案件的卷證帶離法院,或銷毀,否則將面臨更重的刑罰,認為常熟習法律責任及相關程序,至於為何有上百件的案件無端睡了8年,高院認為並非只是懶惰的行政疏失那麼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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