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案王家敗訴 判決:未侵害財產權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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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庭聆判的士林王家委任律師翁國彥在判決後表示,都更案對於不同意戶財產權的迫害,影響深遠,同時對行政法院的判決表示遺憾,將於下午3點在文林苑王家拆除舊址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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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法官於今年4月26日作成釋字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中,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更的程序、同意戶比率、主管機關未將都更計畫資訊送達等部分條文違憲,然因釋憲結果不能溯及既往,因此,文林苑王家等聲請人的都更案,尚無法改變。
為了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爭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組成第三協商平台,與王家、36同意戶和樂揚建設三方,經過3個月的協商後,因王家堅持原地重建,不同意其他的折衷方案,協商小組在今年6月間,認為於法不合,也有違情、理,全案協商宣告破局,也讓張金鶚大嘆:「各方不退讓,神仙來也沒辦法。」
爭議未停的文林苑都更案,緣於士林王家不同意所擁有的2 塊土地和建物,被包含在北市政府核定的都市更新範圍內,交由樂揚建設實施興建住宅大樓; 王家在都更案通過後,始向市府提出訴願,但被駁回,因此於2009年以未被通知出席都市更新公聽會,另指市府違法將王家土地和建物包括在都市更新範圍內,向台北高等行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遭到敗訴判決。
在王家敗訴後,樂揚建設依都市更新條例36條規定申請市府代為強制拆除王家2戶建物,在去年3月28日拆除當天聚集了達400多名的抗議群眾,但最後仍在優勢警力順利拆除王家建物; 王家不服房子遭拆除,指市府強制拆除違法,打行政訴訟要求回復房屋原狀,不過,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王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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