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文更正意見書惹議 司法院將訂規範
2015-10-30 19:07:12 中央社 大法官會議日前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後,包含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蘇永欽等4人更改意見書內容惹議。司法院今天說,將訂定更正意見書程序規範。
大法官會議9月25日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媒體報導,美河市案徵收毗鄰地違憲,地主擬向台北市政府求償逾百億元。蘇永欽9月30日出席歡送林錫堯等4位卸任大法官的活動時表示,美河市案所聲請釋憲的土地並非毗鄰地,不在違憲範圍內,因此不能翻案再審。
包含蘇永欽、李震山、黃璽君、陳新民等4位大法官分別修正意見書,內容於10月1日起陸續張貼大法官外網,除遭學者批評擅改公文書疑慮,因通知聲請人的文本與大法官外網公布的內容,有所不同而惹議。
司法院今天表示,4位大法官更正意見書共5次,其中,李震山2次,將循原公告程序,以院令更正,並通知本案聲請人。
因本件大法官更正意見書,僅由大法官向大法官書記處申請變更網頁資訊內容的方式為之,而未經呈報大法官會議主席採取妥適程序,也沒有通知聲請人,確實不夠嚴謹部分,大法官會議主席已予以訓示,大法官部分,則交由大法官行政會議研議處理。
大法官書記處長李玉卿說,意見書是大法官闡述個人憲政理念或是法律見解的看法,在學理上會探討,但不具有拘束力。公告的解釋文並沒有變。
此外,大法官將訂定有關更正意見書程序規範,做為之後遵循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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