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都更獎勵 原容積1.3倍

 

加速危樓都更 政院通過修法提升容積獎勵最高1.3倍

上報更新於 13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上報快訊/黃予萱
為加速危險建築更新,行政院院會17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相關修正草案,此修法搭配《建築法》強制拆除機制。(取自行政院記者會You Tube)

行政院院會17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第61條、第65條修正草案,針對都更案內危險建築物,在取得住戶多數共識,有安置配套下,可免除地方政府代為拆除的協調程序;也另提高容積獎勵誘因,希望雙管齊下,協助民間加速重建,讓國人住得安心。

蘇貞昌指出,目前全台六層樓以上的高風險建物仍達3萬多件。這次修正,主要是針對都更案內高樓層危險集合住宅,在已取得多數住戶重建共識,並有完善安置配套的前提下,基於維護大眾公共安全考量,簡化地方政府代為拆除的程序,並搭配提高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盼雙管齊下,協助民間加速重建。

內政部表示,在1999年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已修法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相關規定,但同年12月修法前的6層樓中,高層建築物約有3萬6,200餘件,這些建築物興建時,因耐震設計標準較低,恐有耐震能力不足而危害公共安全的疑慮,但由於戶數較多,整合更為不易,加上獎勵不足,實務推動改建困難。

內政部指出,2019年1月底完成「都市更新條例」通案性、全面性修正,已透過明確的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優惠,降低整合風險及所有權人負擔。對於少數不同意戶,經過公開、嚴謹的聽證及審議程序,及實施者與政府多次協調後,得以執行代為拆遷作業,目前地方政府已陸續有協助代為拆遷的案例,讓都市更新案可以落實執行。

這次修法因考量台灣位處地震帶,且歷經921與0206等重大地震災害後,發現造成民眾傷亡與財物損失,多為高樓層集合住宅耐震能力不足倒塌或傾頹所致,為加速危險建築更新,此次修法搭配《建築法》強制拆除的機制。

內政部也表示,未來將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或遷移的土地改良物,依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的建築物,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可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依《建築法》第81條規定,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以加快更新腳步,避免大地震再度造成嚴重傷亡或財損。

內政部為鼓勵民間加速重建,這次草案也提高獎勵誘因,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的中高樓層以上建築物,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2倍核計獎勵上限;另對於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或耐震能力不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因有改善的迫切性,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3倍核計,並得直接依獎勵上限額度建築。

內政部強調,台灣地震頻繁,10日晚上一起宜蘭東部海域芮氏規模6.7強震,又再次喚起國人須面對居住安全的聲音,此次修正草案,是為加速推動都市危老屋更新,具優先立法重要性及必要性,未來將加強與立院的溝通、協調,早日完成法定程序,期望讓國人住得安心又安全,達到都市更新政策的核心目的。

都更條例修法…危老建物 地方政府可代拆

2020-12-18 02:07:35經濟日報 

(本報系資料庫)
(本報系資料庫)

行政院會昨(17)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將「棒子和蘿蔔」齊下,針對都更案內危險建築物,可免除地方政府代拆的協調程序,並提高容積獎勵最高可至原容積1.3倍,增加誘因。

內政部擬具「都更條例」修正草案,並獲行政院院會通過。內政部指出,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修法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相關規定,但在修法前的中高層建築物,約有3.6萬餘件。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這些建築物興建時因耐震設計標準較低,恐有耐震能力不足而危害公共安全疑慮,但由於戶數較多,整合更不易,加上獎勵不足,實務推動改建困難。

花敬群表示,修法搭配《建築法》強制拆除機制,可針對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得免除最後階段協調程序,可依法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以加快更新腳步,避免危害。

花敬群指出,修法也提高獎勵誘因,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的中高樓層以上建築物,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2倍核計獎勵上限;對於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的危險建築物,因有改善迫切性,給予原建築容積1.3倍的獎勵容積。

花敬群統計指出,目前符合高樓層危險集合住宅者,根據耐震初評資料,約有110案,所謂海砂屋則有134案,等於共有200多案因無法達共識以致無法拆除重建。

花敬群說,全台符合條件的中高樓層集合住宅約3.6萬棟,其中4月前已完成耐震初評者約1.2萬筆,修法完成前上不能強制處理,但會在年底前全數完成快篩,並補助其儘速進行耐震初評。

至於修法時程是否來得及在本會期通過?花敬群表示,以內政部角度,他無法判斷何時通過,最後仍須由立法院決定。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近年來政府陸續完成「都更三法」修訂,包括「都更條例」、《危老建築加速重建條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讓危險老舊房屋可以就地迅速重建,盼藉本次修法,雙管齊下,協助民間加速重建。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工程排水量設計 與 暴雨量

  獨家/直擊大巨蛋落下「瀑布」 民眾疑惑問:排水系統呢? 14:35 2021/06/04   中時   張穎齊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民眾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南湖大橋下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消防局門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六張犁信安街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受颱風及鋒面接近影響,北市中午12時起開始有持續性的強對流發展,市中心有瞬間強降雨,文山、大安及信義區時雨量均超過100毫米,大安及信義區最大10分鐘雨量均超過30毫米,多處積淹水。不過也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 北市府表示,目前測得最大累積雨量為大安區福州山站127.5毫米,水利署已發布南港區淹水一級警戒及松山區一級警戒,水利處稍早通知南港區南深陸閘門因為逼近警戒水位,可能隨時關閉。 此外,水利處也已通知各區里,因目前瞬間強降雨遠大於下水道的容量,會有積水狀況發生,如有地下室的應盡速關上防水閘門,減少積水進入地下室造成損失。而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深約20公分,範圍約100平方公尺,南湖大橋下淹水長度約50公尺、寬度約10尺、深度約50公分。

拆除案 與都更案類似之場景 溝通或方案可能不足

緊急喊停!拆南鐵最後1戶踢鐵板 雙方對峙1小時 鐵道局:今拆除取消 07:42 2020/07/23   中時   鐵道局中工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宣布今天拆除喊卡。(曹婷婷攝)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 影》緊急喊卡!拆南鐵最後一戶 雙方對峙1小時 鐵道局今不拆了! 拒拆遷戶陳致曉家門外一度聚集大批警力。(曹婷婷攝) 反對拆遷抗爭者守在大門內。(曹婷婷攝) 警方在7點多撤離,鐵道局隨後宣布取消今天拆除行動。(曹婷婷攝) 台南鐵路地下化強拆作業預計今天清晨6時拆除最後一棟拒拆遷戶、青年路陳致曉家,交通部鐵道局中工處人員和大批警力6點一到在陳宅外宣讀拆除程序於法有據,屋內上百人不斷高呼「反東移、反對徵收」口號,雙方對峙1個多小時後,鐵道局中工處7點20分宣布基於避免衍生衝突,衍生社會成本,今天拆除計畫決定取消。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7點20分出面宣布,南鐵地下化是台南重大計畫,但因為考量陳宅有許多人,基於避免造成衝突及衍生不必要社會成本,決定取消。他強調,因全案只剩陳宅拒拆,接下來會傳持續跟陳致曉溝通。 針對鐵道局宣布暫緩任務,陳致曉表示,將討論戰術,「但我不會因此開心,因為今天不攻,明天、後天也會來。」並回嗆「他來我就打!」 反南鐵東移拒拆 自救會長嗆:「歡迎攻進來」 07:12 2020/07/23   中時   反南鐵東移聲援民眾守在待拆戶家中,不願撤離。(李宜杰攝)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 警民仍持續對峙中,鐵道局也釋出善意要溝通。(李宜杰攝) 配合南鐵地下化工程,鐵道局中工處預計今日(23)清晨6時拆除東區青年路陳家。目前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會長陳致曉與雙親,及超過百名聲援民眾守在陳家客廳,手拉手拒絕撤退,警方及鐵道局人員被拒於門外,並提出要與陳致曉溝通,陳致曉則回嗆「絕不會交涉,歡迎攻進來!」 據悉,目前怪手已進駐陳家後院,百名警力、消防車、救護車也都部署完畢,衝突一觸即發,聲援民眾痛斥「行政訴訟還在打,不要當政黨打

司法改革心

中時社論》司法改革 制度要改心更要改 2017/6/11 下午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第4次增開會議在司法院開會。(黄世麒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5個分組分別進行了3個月的會議,已全部結束。5個分組各自提出數十件改革提議,總量非常可觀,多項分組決議曾引起社會高度爭議,且司法院、法務部、律師團體間顯然有嚴重的價值觀與職務立場衝突,接下來幕僚人員如何進行議題綜整,全體會議如何達成總結性結論,事關改革成敗與國家民主發展,身為媒體必須關注,並適時對社會發出建言與警語。 分組討論議題牽涉甚廣,從金字塔式的訴訟制度、賦予大法官違憲裁判審查權、保障司法程序弱勢方權利、修復式司法法制化,到研究設立商業法院、特別勞動訴訟程序、稅務法庭,到高度政治性的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以切斷政治干擾司法的可能性。此外,還包括調整法官晉用制度、終審法院行公開言詞辯論、研議法庭直播提高司法透明度,及檢察體系的性格定位、刑事訴訟程序從起訴的方法開始改變,到改善判決文書格式以求易懂等。 司法的重要性,這裡就不必再行強調。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嚴重不足,到達需要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來開藥方治病的地步,本身就令人痛心疾首。其實司法改革大業,一方面固然有制度上需要調整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有司法人員行為、文化必須大幅檢討改進之處。改革制度需要協調立法、行政、司法甚至考試諸院配合行事,但相對司法相關人員的「革心」,還是比較容易,人的行為與文化改變更困難。台灣民主體制下司法獨立,不受行政及政治干預,為了追求司法獨立的提升而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尤其困難。 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具有先天性的困難,在這次司改會議過程中已一覽無遺。這次會議特別引進了半數不具法律背景的委員參與討論,其實就是希望避免法界人士研議司法改革時,閉門造車、諱疾忌醫,甚至護短,成為改革的障礙,但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毛病仍然不時出現,雖不令人意外,但仍然對會議的進行與成果形成負面的影響。法界人士包括官員、教授、司法從業人士,因為諱疾忌醫甚至護短而在媒體上攻訐,不惜傷害司改會議的社會形象,令人感到遺憾。 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現象,從議題處理方式的輕重選擇,也可看得出來。關說司法,特別是政治人物包括民意代表關說司法,問題普遍而且觀念嚴重偏頗的程度,從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加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訴訟案件中,就足以一覽無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