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聯國受理平埔族告馬政府案 * 2010-05-23 * 中國時報 * 【楊舒媚/台北報導】 爭取文化正名▲花蓮縣富里鄉舉行平埔文化節活動時,其中平埔族後裔西拉雅族人的公廨文化非常特別,還能見到女祭司(尪姨)帶領的「牽曲舞 蹈」。(本報資料照片) 爭取文化正名▲花蓮縣富里鄉舉行平埔文化節活動時,其中平埔族後裔西拉雅族人的公廨文化非常特別,還能見到女祭司(尪姨)帶領的「牽曲舞蹈」。(本報資料照片) 自一九七一年退出聯合國後,台灣千方百計回不了聯合國。最近台灣「進」去了,卻是被「告」進去。長期以來,台灣平埔族訴求正名,但始終未獲官方認可,於是告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國際社會強烈重視族群平等的潮流中,此案已被受理。 這是聯合國三十九年來首度受理台灣提出的控告案,然而,被告是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吳敦義、前後任原民會主委章仁香與孫大川。 指政府不認定平埔族 促聯國調查 台灣平埔權益促進會今年四月十六日上書聯合國,「要求緊急處理介入調查,有關(中華民國)政府不認定平埔原住民族之案件」。控訴書列出的被迫害事由,是二○○九年六月廿四日,平埔原住民人士到原民會辦公大樓前,遞交請願書、要求族群身分登記及回復平埔族原住民身分時,被官員「拒絕而駁回」;控訴書又稱,「原民會及地方機構並派遣警察隊伍來阻擋平埔抗議人士之行動。」 平埔權益促進會隨件控告的「迫害者」是前後任原民會主委章仁香與孫大川,同時將馬英九、吳敦義列名於訴狀中,要求二人「即時給予平埔族認定登記為台灣原住民,以遵守該國家的《原住民族基本法》之法規。」 五月六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OHCHR,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特別調查報告員詹姆斯.安奈亞(James Anaya)以正式簽名,回函台灣平埔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潘紀揚,表示受理此一平埔族控告政府案。 回函稱,「我會慎重地處理這案件,並慎重地關切通告者的人身安全。」回函還提及,「我們會遵照嚴格的聯合國內部作業程序,以保密及安全為優先之考量,有可能將你們的資料,傳遞給其他負責這領域議題的相關聯合國官員,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部門裡,有專屬責任的相關聯合國官員。」 聯國首度文件回覆 稱台灣State 台灣因國家身分遭受質疑無法回到聯合國,過去常有黨外人士想以案件「告上」聯合國,欲藉聯合國「受理」來強調台灣的主權身分;扁政府時代推行「入聯公投」時,也曾循此路徑,希望在聯合國文件中留下任何字眼,彰顯其「承認」台灣,可是從未成功過。沒想到,這次在族群議題的推波助瀾下,聯合國首度以文件回覆受理平埔族控告政府案。 更特別的是,回函於起頭時稱「有關『台灣』的平埔原住民族群(lowland Ping Pu indigenous peoples of Taiwan)的案件」,後面則提及「可能會要求State提供資料或要求他們的回應。」其中State指的是國家、政府,文中脈絡意即為台灣政府;換言之,聯合國罕見地使用國家字眼看待台灣。此案不但讓馬政府必須因應迫害族群的國際觀瞻,還可能在聯合國介入調查時,因與北京或台灣政府的往來聯絡,衍生主權爭議問題。
購屋糾紛多 預售屋是申訴榜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3030件糾紛案已佔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尤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發現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屋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先前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尤其針對預售屋挑購提出「八大提醒」,包括: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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