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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7巡迴上訴法院的法官波斯納 (Richard Posner)6月決議不受理蘋果和摩托羅拉的智慧手機專利訴訟案,他質疑專利權是否適用於保護包含軟體業者在內的大部份產業。 今年73歲的波斯納是資深法官,他認為科技產業的高利潤和波動性,使廠商難以抗拒透過專利訴訟來打擊競爭者的手段。波斯納說:「這是一場永無止盡的生存大戰;好比任何一座叢林,裡頭的每種動物都會把握上天賜予的本能,進行物競天擇的過程。」 波斯納自1981年就擔任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同時也在芝加哥大學授課。他寫了不少書,其中一本的主題就是關於經濟和智慧財產權。 6月波斯納終結了蘋果和目前隸屬Google旗下的摩托羅拉行動(Motorola Mobility)的專利大戰,他不受理其訴訟案,並回絕蘋果要求裝載其專利技術的摩托羅拉產品停售的禁令申請。 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全球市場呈爆炸性成長,蘋果和競爭者間的專利大戰也愈演愈烈。 但波斯納認為,和製藥業為了創造新藥物所投入的鉅額成本相比,軟體研發成本相對低廉許多,而業者卻能靠一些小進展獲得龐大利益,重要的是,即便軟體沒受專利保護,對業者獲利影響有限。 況且,行動裝置搭載的內容層出不窮,隨著獲專利保護的軟體功能激增,問題也馬上來報到。 因此波斯納決定主動出擊,直接從區域法院接手蘋果和摩托羅拉的專利訴訟案。摩托羅拉早在2010年10月就搶先出擊,對蘋果提出控告,而蘋果立刻反控對手侵權。 波斯納提到,如果法院頒布禁令,會影響消費者,而且他也反對因單一功能的專利權受侵害就禁賣整支手機;畢竟業者為軟體申請專利,並不代表就能獨占某種手機功能。 不過,並不是所有參與這場專利大戰的法官都和波斯納抱持相同的看法。加州聖荷西的地區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就同意蘋果兩項審前禁制令的申請,使得三星旗下的智慧手機Galaxy Nexus和平板Galaxy Tab 10.1無法在美上市。 高蘭惠在裁決中表示,由於三星智慧手機的搜尋功能和蘋果Siri「難以區分」,侵犯蘋果權利。目前三星已對這兩項禁令提起上訴。 波斯納表示他還沒看過高蘭惠的判決,但他除了對蘋果的控告打回票之外,也沒讓摩托羅拉對iPhone提出禁令的申請過關。在他的看法,公司為軟體申請專利時,本來就須保證不會影響其他競爭者公平和合理研發的權利,藉此才能當作讓該項技術被採用為產業標準的交換。 德州大學專門研究智慧財產權的教授艾利森(John Allison)認為,波斯納的見解屬於主流,法界必須重新檢討,軟體產業是否合用於獲得專利保護。 儘管如此,美國國會近期通過的專利法修正案,並未直接觸及相關議題的內容。 艾利森也表示,想要區分哪些產業適用智慧財產權保護是「不切實際」的做法,因為律師們總會想辦法找到漏洞來鑽。 針對智慧手機訴訟大戰,波斯納認為各界不該只怪這些電腦大廠,畢竟是司法體系提供他們這個方式,讓他們願意走上法庭賭一把,畢竟以矽谷廠商賺錢的速率,訴訟費用對他們來說只是九牛一毛。(取材自路透) |
全文網址: 智慧機專利大戰 法界奇兵各有主張 | 國際財經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2/7274575.shtml#ixzz22iuYhk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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