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磨當事人」是壹傳媒打官司求和的戰術之一。曾跟壹傳媒有過官司的媒體人C君就說,最讓人不滿的,即便你是受害人,它也要擺出財大氣粗的樣子,即便檢察官勸和解,壹傳媒仍舊擺著「我有錢,我不管你」態度。判決下來,即便是壹傳媒敗訴,它仍舊繼續上訴,逼你出庭,消磨當事人的鬥志。
這種浪費司法資源、近乎凌遲的作風,導致壹傳媒不論大小案件都拖得很久,除非法院定讞、不准上訴,不然葉一堅領導的壹傳媒法務跟外聘的數家律師事務所,會持續以再議手段處理。若牽涉到民事賠償,壹傳媒會派香港主管負責殺價,因他們覺得台灣人太心軟,即便真的報導錯誤,他們也會覺得不用賠這麼多。
記者也曾接獲檢察官抱怨,常處理壹傳媒報導遭人告誹謗、毀損名譽時,傳喚來的記者,回答永遠都是「不知道」、「不記得了」。這也是壹傳媒訴訟策略之一,拖緩檢察官、法官調查時程,幾乎壹傳媒出庭的記者,都會收到這樣「裝傻」的指示,可見壹傳媒的心眼兒。
訴訟策略的香港化,除了延宕司法,也讓受害者無法即時獲得正義,當外界錯覺台灣司法處理緩慢,都忽略了是壹傳媒在製造這種現象。像《蘋果日報》九十五年八月報導北城醫院醫療疏失,該院最後被迫歇業,正義被《蘋果》訴訟策略拖了三年才到來,《蘋果》登報道歉。但一家醫院早毀,當事人徐醫師也賠上了三十年的醫學生涯,而等了三年才來的道歉,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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