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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歐洲和在歐洲之外的經濟學家都在辯論解決歐元區主權債務危機的對策,但這些討論往往忽略任何解決方案都不可或缺的一項關鍵因素:位於卡爾斯魯厄(Karlsruhe)的德國憲法法院,將決定歐洲領袖採取的措施是否合乎德國法律。 該法院將在9月12日宣布歐洲的永久紓困基金歐洲穩定機制(ESM)是否符合德國憲法。雖然德國決策者在6月已支持ESM,但要等待該法院判決後才能正式通過。 雖然其他歐元區國家也有類似的法院,但權力小得多。例如,愛爾蘭的最高法院把這類事務交由歐洲法院定奪。而近來法國最高法院判決ESM符合法國憲法只引起少數媒體注意,凸顯其相對不具影響力。 然而德國的法院權力大得多,使它變成足以決定歐洲前途的機構。而且由於該法院對於ESM是否合憲的判決攸關歐元區的生存,其權威更延伸到法律範圍之外,及於經濟和政治。 因此,忽視「卡爾斯魯厄因素」的歐元危機辯論,形同毫無用處的學術清談。例如,大多數提議牽涉某種程度的財政聯盟,無可避免將造成部分財政主權從國家政府轉移給歐盟。但進一步財政整合的最終決定權卻操在憲法法院手中,而非德國的政策制訂者。 近來一些經濟學家和政治人物已開始注意卡爾斯魯厄因素,但他們大多錯誤期待該法院創制解決危機的法律。 事實上去年9月該法院裁定歐洲金融穩定機制(EFSF,ESM前身、歐元區目前臨時紓困基金)部分不合憲時,已建立了指導原則,並為任何解決方案訂出遵循的標準。 例如,該法院認為,每次有會員國要求協助時,都必須徵詢德國國會的意見,因為財政主權是國家主權的核心,否則德國選民的權利將遭剝奪,導致違背德國憲法。 同樣的,如果創立的永久歐洲穩定機制會帶來德國國會無法直接控制的財政義務,將違反憲法法院的指導原則。因此,歐洲政治人物在定期或緊急會議中作的決定可能被推翻,尤其是如果這些決定損害德國國會的財政權時。 如果以為德國政府可以忽視或規避憲法法院的決定,也是錯誤。由於憲法法院受到公眾強力支持,沒有德國決策者敢於挑戰其判決。如果該法院本月12日判決反對ESM,將進一步強化其決定歐洲前途的核心角色。 德國法官並未踰越權責規定德國必須如何採取何種行動,而只建立決策者在德國內部必須遵循的標準,從而影響整個歐洲。 簡單地說,所有歐元危機的解決提案必須考量該法院的判決。 此外,德國憲法法院早已判決,只有德國公眾(而非政府)可以轉移財政主權給布魯塞爾。總理梅克爾或國會都不能作主;任何可行的提議都必須交付公民投票。 與其浪費時間辯論沒有機會獲准的提議,經濟學家和政策制訂者應在德國憲法法院建立的標準內下功夫。挽救歐元需要全面的解決方案,不但要符合該法院的標準,也必須獲得德國公眾的支持。 (作者Sylvester Eijffinger是荷蘭蒂爾堡大學財政經濟學教授、Edin Mujagic是蒂爾堡大學貨幣經濟學家,兩人皆為Project Syndicate專欄作家/編譯吳國卿) |
全文網址: 穆雅吉克專欄/救歐洲 先搞懂德法律規則 | 國際財經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2/7354477.shtml#ixzz269QoRe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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