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Google應與競爭者分享數據
曾多次對Google祭出重罰的歐洲聯盟競爭事務執行委員維斯塔哲表示,目前是打造數位時代遊戲規則的關鍵時刻,她呼籲政府建立規範,迫使Google與競爭者分享數據。
在歐盟主管競爭事務的執行委員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一向對美國的科技巨擘不假辭色,彭博(Bloomberg News)最近在一篇特寫稱她是「矽谷最恐怖的惡夢」。
維斯塔哲2014年接掌歐盟競爭事務執行委員以來,不僅領導歐盟重罰蘋果逃稅,還指控Google濫用在網路搜尋和行動作業系統的優勢地位,壟斷線上廣告和比價服務,多次對Google開罰。
今年柏林re:publica數位會議的熱門話題之一,就是如何打破Google、蘋果、臉書和亞馬遜(Amazon)4巨頭在數位經濟的主宰地位,維斯塔哲昨天身著洋裝和布鞋一出場,立刻受到全場觀眾的歡呼。
維斯塔哲表示,從農業、健康到交友,數位化正在改變生活的每一個層面,政府得加緊學習數位工具。現在是「打造數位時代遊戲規則的關鍵時刻」,歐洲有必要對科技巨擘更強硬,不然將被這些缺乏民主監督機制的企業主宰。
過去,歐盟曾多次對Google開罰,一些專家甚至建議,Google應該被拆分,才能根本解決壟斷的問題,對此維斯塔哲持保留立場。
她說,拆分是不可逆的手段,歐盟如果下令拆分Google,對方勢必告上法庭,訴訟ㄧ拖就是很多年,對競爭反而沒有好處。
維斯塔哲指出,這些科技巨頭的競爭力來自數據,從數據切入比較有效果,政府可成立類似數據托管的機構,「迫使壟斷的企業與規模比較小的競爭者分享數據」。
她還鼓勵與會者不要自我設限只用Google,歐洲還有另外15個搜尋引擎。歐盟也考慮制定規範,讓使用不同即時通訊軟體的消費者能互通訊息。
歐盟正在調查電商巨擘亞馬遜是否利用用戶數據排擠競爭者,調查結果還沒出爐,對此維斯塔哲透露,亞馬遜的電商平台(Marketplace)有球員兼裁判的根本問題。
維斯塔哲強調,歐洲歡迎各國企業來投資,Google如此受到歐洲消費者的喜愛也值得恭喜,但成功的企業有責任不濫用市場地位,排擠其它競爭者,這正是歐盟對Google開罰3次的原因。
她強調,既然Google違法,給其它競爭者一些好處就很合理,讓市場恢復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然有更多選擇,能享受更便宜的價格和創新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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