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李慶元的指控,瓏山林經理蔡孝宜昨日接到記者詢問電話時,表示不清楚,沒有任何回應。
李慶元表示,九十七年二月台北市政府即公告「台北市遷建基地都市更新計劃案」,明定只要在兩年內提出都市更新事業概要的話,就獎勵容積十五%,四年內則獎勵九%,六年內則獎勵五%。
李慶元指出,隨後九十九年二月由台北市遷建基地都更公司推動永吉路都更案,其事業概要涵蓋了一千四百三十三坪的大街廓,取得十五%的獎勵容積,而後將計劃交給皇翔建設。但瓏山林建設卻在已規劃的大街廓中,又提出五百七十坪的小街廓案,出現小街廓都更案卡死大街廓都更案的現象。
不僅如此,李慶元更指控,在該都更案中,瓏山林建設的關係企業瓏山林建築經理公司,利用都更信託的方式,到目前為止已取得總戶數四十%以上的信託比例,無論以後是不是瓏山林建設進行都更,瓏山林建經都擁有否決權,且根據金管會銀行局指出瓏山林建經不得進行都更信託業務。
李慶元指出,瓏山林建經用密約的方式,與住戶進行民事信託,但「已實質上從事都更信託,這樣是違法的。」
李慶元更表示,在信託過程中,住戶不得進行買賣、過戶、借款,只有瓏山林建經可以片面解約,不然要求償,而土地跟建物所有權則轉給瓏山林建經,萬一都更案幾十年都沒辦法進行,損失慘重的只會是住戶,瓏山林幾乎沒有花到半毛錢。
李慶元指責「瓏山林這種大財團,不應該走都更商人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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