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安檢爭議 林欽榮:北市府已贏了
2015-07-31 16:11:04 聯合報
北市都發局下午將找遠雄討論大巨蛋安檢標準,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在會前表示,北市府目前針對大巨蛋安檢訂出7項標準,其中3項遠雄須照北市府要求改善,剩下4項則需雙方取得共識。
林欽榮說,大巨蛋公安不能打折,雙方須做出合理的解套,「北市府在大巨蛋議題中已經贏了」。
林欽榮表示,大巨蛋5月因79處施工項目與核發建照不符,遭北市勒令停工,由於79處不少已無法更動,因此遠雄決定妥協做全區審查,並就審查結果進行改善,但雙方針對公安評定標準意見分歧,遠雄要求找第三方公正單位來審核,於是北市府乾脆請營建署轄下的台灣建築中心來評定。
台灣建築中心在7月20日召開會議後表示,7項標準中有3項要遠雄依照北市府意見修改,另4項則須經北市府與遠雄協商達成共識,再經建築中心審議。
林欽榮說,北市府要求的3項修改,包括第1項安全避難標準,大巨蛋須在8分鐘內全員離開觀眾席至室內疏散空間,並於15分鐘內達成全館人員避難至戶外的空間設計,另外第3項室內疏散空間部分除灑水設備外,未來須加裝30分鐘以上耐燃性能設備;最後是第7項是遠雄原規劃停車場到安全梯距離為120公尺,但北市府要求必須改善到60公尺。其餘4項,則包括逃生時步行速度該以遠雄所提的每秒1.5公尺、還是北市府所提的每秒1.2公尺來計算,疏散空間密度可以容納3人或4人等有待後續協商。
對外界質疑北市府放水,林欽榮反駁,遠雄都是按照北市標準施作,未來也要經過台灣建築中心審定,這7個標準也會是環評通過的基準,並無此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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