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套繪」農地不能蓋農舍 求償無門
民國八十九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農地不限制土地大小,農舍建蔽率為百分之十。依據「台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規定,若是單筆土地用地不足,可使用同一人名下十公里範圍內未毗鄰農地合併計算。農發條例修正實施後,須面積兩分半(零點二五公頃)以上農地才能興建農舍。
高市朱姓農民兩年前花一千三百萬元購買四分農地,今年初向市府建管處請領建築執照,發現遭套繪。農地若無法興建農舍,價格少三成,退休規劃也被打亂。朱說,依買賣合約註記「若被套繪可無條件取消買賣」,但賣家推說錢已花光不願退還,申請調解三次仍無法解決。
「被朋友誤會真的很冤枉」,前高雄縣議員李雲廷說,廿幾年前購入一筆農地,四年前轉售友人,對方今年六月才發現買到套繪農地,非常不諒解,誤以為他存心欺瞞。
美濃地政士李瑞香表示,一年多前接獲客戶抱怨發現這個問題,陳情至今無法解決。早年建管單位未同步將農舍資料知會地政事務所,官方紀錄出現空窗期,才會衍生糾紛。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在內政部督促下,從民國一0三年底開始著手清查,查出套繪管制土地集中在原高雄縣區域,目前約一萬八千多筆,美濃占八千兩百多筆,目前仍有旗山、杉林的農地資料尚未登錄。
據了解,全國各縣市都有類似問題,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公安使用科科長陳炳鴻表示,縣府每年大約會收到兩百件土地變更使用執照的案件,其中約半數為解除套繪管制,換算來說每年約有一百筆到一百廿筆是跟套繪管制有關。
李雲廷認為,公部門橫向連繫不良,才導致地主權益受損。許多買賣已完成,衍生土地糾紛,農委會應不要再追套繪陳年老帳,讓爭議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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