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發律師函 台北雙子星開發案簽約出現重大變數
總投資金額超過600億元的台北雙子星(台北車站特定區C1、D1)聯合開發案,第6次招標去年底完成評選,由香港商南海發展團隊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即將進入最後的簽約階段。但位於C1區最大私地主的國民黨欣光華公司不承認招標案引用的民國106年增補契約書,認為恐損及該公司權益,並已在1月9日向台北市捷運局和南海發展團隊正式發出律師函,讓雙子星開發案能否順利完成簽約,出現重大變數。
台北雙子星開發案第6次招標,去年12月27日完成最後階段價格評比,由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合組之「香港商南海發展團隊」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預計今年3月底前完成投資契約簽定,若順利簽約,預計民國114年可完工營運。
南海發展團隊向台北市政府府承諾的開發總費用至少約647億元,地主及市府將分得的建物市值至少1500億、面積超過11萬坪;且在未來保證回租的9年6個月中需支付給地主及市府至少320億元的租金,所涉及的金額及權益非常龐大。
中投公司相關人士指出,欣光華公司持有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公園段一小段188-16地號土地(C1土地)面積達505坪,為該土地除台北市政府外,持份面積最大之地主。但欣光華對於這次招標文件的諸多疑義,捷運局均未回應處理,即率然啟動並完成投資人甄選事宜,悖於雙方契約關係及委任關係。
欣光華在律師函中鄭重告知南海發展團隊,若台北市政府相關作為有損及該公司權益之虞,將不排除依法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對開發案最後的簽約內容,也一概不予承認, 請南海團隊納入議約「慎重考量」。
中投相關人士指出,欣光華和台北市府簽訂的聯合開發協議書,是民國89年版本,市府為此次招標量身打造的106年增補契約書,以及涉及最重要土地分配權益轉換的107年3月1日修正原則,欣光華並未簽字,按89年版的協議書,開發案的容積率是1150%,欣光華可分配到的土地面積,有7400多坪。
中投人士指出,新的增補契約及分配原則,對欣光華原有權益,無法提出保障且不具效力,若日後產生爭議,欣光華和台北市府及開發團隊衍生出的協商、仲裁爭議將不斷,並且不排除進入司法訴訟。在欣光華提出異議並發出律師函後,雙子星第6次招標案能否順利簽約或以流標收場,受到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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