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預售屋案稽查 定型化契約全不合格
北市法務局昨天公布預售屋聯合稽查結果,抽查10個建案的定型化契約,結果全部不合格,主要違規項目包括「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地政局提醒,以公設登記的停車空間,建商應該明定占共有面積比例,維護消費者權益。
法務局、地政局和建管處3至4月稽查10處預售屋,發現定型化契約全都不合格,主要違規項目以「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最多,其他是「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和「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差額找補」等,目前業者都已改善完畢。
地政局科長沈瑞芬昨天表示,今年1月開始實施新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以往登記為公設、沒有獨立權狀的停車空間,建商提供的資訊都不夠充足;現在須明定停車空間占共有總面積的比例,確保消費者權益。
建管處正工程司侯炳基說,稽查樣品屋發現有2件不合格,1件當場改善,另一建案「中山真藏」,因業者未經許可設置實品屋,依違反《建築法》開罰造價的20/1000、近7.2萬元罰鍰。
法務局表示,這次稽查的10個預售屋建案有富比世、大直御揚比漾、中山真藏、冠德君閱、一頁城中、新碩鼎和、双美館,和璞氏集、木蘭居、全陽天母。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提醒,不動產交易的金額較大,民眾簽約前應參考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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