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被接管 東森向北市府求償敗訴確定
台北市政府2007年因爆發力霸東森集團掏空案,認為東森集團旗下的東森巨蛋公司有圍標、違約情事,強制接管台北市小巨蛋,並沒收保證金1億5800萬元,東森巨蛋公司不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北市府返還保證金並賠償其資產損失共4億500多萬,最高法院判決東森巨蛋敗訴,北市府免賠確定。
台北小巨蛋2006年完工後,北市府即招標委外由東森集團旗下的東森巨蛋公司經營管理。後來爆發力霸東森集團掏空案,當時的市府體育處(現改制為體育局)認為,東森巨蛋涉及圍標、公司股東未經市府同意將股份移轉給第三人,另有延遲設置LED顯示看板設備工程等違約事項,就在2007年8月14日發函終止委託經營管理契約,同年8月22日派人接管小巨蛋,並沒收履約保證金1億5800萬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
東森巨蛋公司認為,北市體育局片面解約不合法,導致公司先前在小巨蛋投資及建置之設備因無法收回或使用,造成重大損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北市體育局返還被沒收的履約保證金1億5800萬元,以及賠償該公司資產損失2億4753萬2449元,合計4億533萬2449元。
一、二審都認為,東森巨蛋公司指控北市府違法、違約情事,均不存在,請求市府返還及賠償並無理由,判決東森巨蛋敗訴,東森巨蛋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北市府免賠。
(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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