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監委攻防 監院14:11通過年改釋憲案
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表示,從第一屆監委到現在,監察院一共提出五十五件釋憲案,依過去案例與法律上看法,監察院還是認為自己有權聲請釋憲。
提案監委仉桂美說,對於年改爭議,公教人員依法定程序提出訴願,已高達十五萬餘件,人數近廿萬人,監院受理的民眾陳情也已經達九十六件,這是相當龐大的社會成本。監察院作為人權院,如果必須窮盡一切訴訟而不可得時才來釋憲,為時已晚,損害也已嚴重造成。
仉桂美強調,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監察院根據憲法第九十五、九十六條行使憲法賦予之調查權,送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於法有據。
在昨天院會中,贊成提請釋憲的監委共十四人,反對者十一人。扣除正副院長,十一位蔡總統提名的「蔡系」監委全數投反對票,馬前總統提名的「馬系」監委中則有王美玉與林雅鋒棄權。王美玉表示,她個人認同年金改革,也認為本案在過程中缺乏足夠的實質討論,始終是雙方反覆表決,無法對各版本作比較。
不過王美玉也表示,她不能接受這次大法官會議認定,監院無權提請釋憲的說法。釋憲權是監委行使職權的關鍵權力,而且監察院聲請釋憲只是啟動權,不是解釋權。基於自己不贊成案件的本身,但是反對大法官剝奪監委提請釋憲的權力,因此選擇棄權。
大法官上周五以憲法未賦予監察院法律違憲審查權或專屬聲請權、不符監委「行使職權」要件等理由決議不受理釋憲聲請,監院昨天又提年改釋憲案,是否會被以相同理由不受理,司法院表示,未禁止人民或機關聲請釋憲,受理與否由大法官決議。
據了解,大法官不受理黨產條例釋憲,內部氣氛有些劍拔弩張。大法官湯德宗等人罕見地就不受理案提出不同意見書,直言何不循前例受理監院聲請,大法官難道不怕國人納悶「是在為政治服務、為執政黨護航?」大法官會議主席、司法院長許宗力為不受理決議還有人提「不同意見書」感到不快。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