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補辦保存登記 房價3級跳2018-10-13 10:57中央社
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張義權表示,曾經手一個案子,有人以新台幣2400多萬元買進一棟位於通化街的房子,發現房子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也就是民間習慣說的「保存登記」,經補辦登記之後,轉手以3500多萬元出售。
張義權解釋,舊屋主不注重也不懂,以為有使用執照就好,未辦保存登記,新屋主買了房子之後,過了3、4年,向市政府調使用執照,補辦保存登記,拿到房屋所有權狀,房價立刻暴漲。
他分析,上述情況常發生在地主自建,或是當年建商與地主有糾紛,拖著不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等到買主發現附近的房子都有登記時,才趕快去補辦登記。
他說,民國60幾年蓋的公寓陽台都不登記,所以有些人買了中古老舊公寓之後,馬上補辦登記,權狀一下子多了3、4坪。
另外,民國47年以前台北市實施都市計畫前蓋房子不需建照,其他縣市甚至民國50幾年才實施都市計畫,這些都市計畫實施前蓋的房子,如未補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都可補辦。
他說明,都市計畫前蓋的房子要補登記,屋主須向稅捐稽徵處辦理設立房屋稅籍證明,證明是都市計畫實施前已存在的房子,如此才能補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讓房價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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