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埋單 公務員賠償率低
2015-05-29 02:43:27 聯合報 政府機關依國家賠償法賠償受害國民後,得向過失公務員求償,要件是「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但公務員被求償個案不多。根據立法院統計,二○○八至二○一○年,政府國賠後向公務員求償比率分別是百分之七點一九、一點六五、零點八三。
向公務員求償比率低,除了要找到公務員「故意」有疏失的證據不容易,且要不要向公務員求償是由賠償的機關決定;立委和學者曾抨擊這是「球員兼裁判」,官官相護導致向公務員求償比率偏低。
轟動一時的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國防部先賠江母一億三百萬五千元,再依有故意及重大過失轉向案發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柯仲慶等人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判決陳肇敏等六人應賠五千九百五十萬餘元,這是公務員要負賠償責任的罕見案例。
國賠成功率 僅百分之7
此外,民眾聲請國賠獲准的成功率也很低,法務部統計,一九八二年迄去年底,全國共受理四萬零八百四十五件國賠案,五千六百一十八件獲賠,金額四十一億八千多萬元,成功率約百分之十四;中央機關收件一萬零九百件,七百廿一件獲賠,金額十一億八千多萬元,成功率低至百分之七。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認為,國賠獲准率低的原因,包括:被求償機關不會隨便答應、聲請者抱著「試試看」僥倖心態、本來就不屬國賠案件;另外也有提國賠訴訟後,因證據不夠而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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