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假本票聲請支付命令 奪走他2千萬房產
高雄大學法律服務社的學生們日前演出行動劇,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成為詐騙集團新手法。 聯合報資料照片/記者劉星君攝影
高雄土雞城老闆阿峰遭歹徒偽造他的名義,開立本票卅萬和利息十五萬元聲請支付命令。他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公文,去法院查詢,得知有人持他開的本票聲請支付命令;他自認這一輩子沒有開過本票,可能是詐騙集團的伎倆,不再理會,之後法院寄的公文他都沒有拆開看。
有一天法院書記官到土雞城張貼封條,阿峰才知道事情大條了,他說:「價值二千多萬元的房地產,拍賣只有一百六十多萬元。」持票人拿走四十五萬元,阿峰心痛到心臟病發作開刀,家中生計只靠太太打零工維持。
他向檢方控告持票人涉嫌偽造文書,檢察官將本票送鑑定,證明本票上的指紋和簽名不是阿峰的,也不是持票人所有。
檢方對持票人依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阿峰不服,提出異議。阿峰以檢方證明他不是開本票的人提出再審,法院以阿峰沒有找到偽造本票的犯罪者,也沒讓犯罪者判刑,依法不得聲請再審,判決駁回。
阿峰說,很高興修法初審通過,讓歹徒不要再用詐騙手段害人,但是「我沒有欠人家錢,財產卻被拍賣,法院也無法還我公道,我好無辜!」
阿村則是被兒子冒名開本票五十萬元,遭歹徒拿去聲請支付命令和強制執行。他先告兒子偽造文書,兒子認罪,他待刑事判決確定後,提再審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結果被法院以逾期提再審,判決駁回。
他提出抗告,獲台南高分院發回嘉義地院重審。他昨天說:「法院在核發支付命令以前應該實質審查,拍賣人民的財產是非常重要的事,只採書面審查,法官也容易被騙。」
小檔案/支付命令 快速實現債權
支付命令是「民事訴訟法」快速實現債權的制度,債權人聲請後,不必檢附證據或等法官開庭,法院就會核發。債務人接到後,廿日內未異議,支付命令就會與確定判決同等效力,法院視同債權確定,就能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近年來遭詐騙集團濫用,受害者遍布全台。由於事後的救濟形同虛設,各界遂有修法呼籲。(記者鄭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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