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巨蛋 市府出資卻零權利金
高雄巨蛋
台北巨蛋北市府零出資,但遠雄營運不支付市府權利金,被指為簽約過程是密室協商涉嫌「圖利」,且疏散測試不合格,發生重大事故有安全疑慮。
反觀同樣是零權利金的高雄巨蛋,中央和高市府共出資十五億,廠商營運每年獲利逾億元,且發包採限制性招標,被監院指違反採購法,也沒有做同樣規格的疏散安全測試。
高雄巨蛋當年發包,是由質疑台北巨蛋的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負責,林當時擔任高雄工務局長,立委黃昭順、高市議員陳麗娜同聲質疑:「同樣是BOT,同樣都是巨蛋,林欽榮為何有兩套處理標準?」
針對外界質疑,林欽榮未直接說明,但透過秘書黃子維表示,高雄巨蛋和台北巨蛋兩者量體、容留人數都不同,無法相提並論。他說,林現身分為北市副市長,不宜評論高雄建設。
陳麗娜說,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明確指出,高雄巨蛋發包,「不當限制廠商資格且未依法公告投標資格,對廠商投資效益分析,未善盡查核」。
報告指當時市府內部簽文意見就指出,限制招標有違反採購法之虞,「但市府仍不當限制廠商資格」,市府當時陳述理由是,第一次以BOT辦理大型運動館開發,爾後當注意相關規定。
黃昭順、陳麗娜昨指出,高雄巨蛋招標時,有達欣、昱成兩家公司競爭,昱成提有回饋金方案,市府最終卻選擇零權利金且要補助興建費的達欣得標。
陳說,達欣當年評估自償率百分之九十五,指經營無法回本,所以不支付權利金給高市府,市府也同意,但實際營運後,漢神巨蛋購物廣場每年營運額都超過上億元,比開發計畫所預估的高出七倍。
「工務局、都發局掌握全市開發重點,林欽榮曾任工務局、都發局長,怎可能不知道巨蛋會帶來北高雄的區域發展?」陳麗娜說,林欽榮應向高雄市民說明是怎麼回事。
立委黃昭順也表示,台北巨蛋政府沒出錢,高雄巨蛋政府出了十五億元,卻無權利金可收,林欽榮即使到台北當官,仍有責任向高雄市民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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