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國土計畫法

躺了20多年的《國土計畫法》,終於在今晚10點15分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將台灣土地分為國土保育地區、 海洋資源地區、 農業發展地區 、城鄉發展地區,未來若要變更分區使用,必須透過中央通盤檢討,農地變更成建地將更嚴謹,避免浮濫變更和土地徵收,防止下一個苗栗大埔案發生。(重點法條內容整理請見文後)
1 / 4
national-land-planning-p1
1993年行政院就已經擬出《國土計畫法》草案,4年後才送到立法院,但因牽涉到龐大的土地利益和各方政治勢力,始終未闖關成功,今年在民間壓力和立委邱文彥、林淑芬、田秋堇等強力推動下,終於在本屆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通過,即將卸任的國民黨邱文彥,在法案三讀後感性地說,眼見九二一、八八風災後同胞罹難、國土殘破,如今終於通過法案,未來可以安心回海洋大學任教了。
20多年來持續關注法案、大埔案律師,現為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立委候選人詹順貴則直說很高興,「希望通過法案後,大埔案不要再輕易出現」。他解釋,以往《區域計畫法》雖也有劃定分區,但制定時間久遠,且很容易就變更地目,政府設工業區、都市計畫等都找上農地,大埔案就是如此。
未來優良農地將被劃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只能供給農業生產,生產力不佳的農地劃為第二類,未來若有需要,在滿足糧食安全的前提下,經過通盤檢討才會評估劃為城鄉發展地區。
目前城鄉發展區包括原先的都市計畫區,非都市計畫區裡的土地鄉村區、工業區、特定專用區等等,並且要擬定管理計畫,未來必須有新的城鄉發展需求,才能將生產力不佳的土地或其他用地評估變更為城鄉發展區。
綠黨則在臉書上指出,此法刪除地方政府可以隨時辦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的法源依據,往後地方政府除了透過通盤檢討之外,不得再任意假借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或個案開發為名吞噬良田農地。

地方不配合,中央可強制公告

除了嚴格限制變更分區,此法也將國土規劃層級更拉高到行政院,詹順貴直白地說,拉高層級可避免內政部、經建會胡搞,未來或許可透過行政院底下的永續會,更嚴謹討論台灣的國土劃分。
若地方政府不配合中央訂定的國土分區,中央有權可以強制變更,詹順貴說,雖然地方自治很重要,但有些地方政府將土地當成生財工具,不願意執行中央法令,因此有必要讓中央介入。

後續監督更重要

國土計畫法法施行後二年內,中央主管機關將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之後兩年,縣市機關也要一併公告地方國土計畫,並且在之後兩年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也就是說,最慢六年後將完成全台灣的國土計畫分區。
詹順貴說,《國土計畫法》只是第一步,將持續關注更多配套子法,也呼籲民間團體仔細監督各地方政府的國土計畫。
同樣是最後一天任期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也說,行政單位如何執行才是成敗關鍵,但很高興各黨派立委合作通過法案,「很高興最後一次站在立法院發言,是在國土計畫法通過後,這是開心、值得安慰的句點。」
尋求連任的民進黨林淑芬則說,希望國土保育、農業地區,將來不再以開發為由,被任意變更,台灣面對氣候變遷的考驗,應藉國土計畫因應調適。

《國土計畫法》重點

(1)將國土劃為四大分區

第二十條  各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原則如下:
一、國土保育地區
二、海洋資源地區
三、農業發展地區
四、城鄉發展地區

以往台灣的土地劃分法規,分別散落在《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國家公園法》,都市計畫法主要針對都市地區畫出十種分區,如住宅區、商業區等,區域計畫法則是針對非都市地區劃分,例如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等等。
國土計畫法最重要的功能是統籌全台土地,通盤檢討台灣人口、糧食需求、發展建設等等,建立長久永續的土地管制。

(2)變更國土使用分區更嚴格

第十五條  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擬訂計畫之機關應視實際發展情況,全國國土計畫每十年通盤檢討一次,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適時檢討變更之: 

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 

二、為加強資源保育或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 
三、政府興辦國防、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 
四、其屬全國國土計畫者,為擬訂、變更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之計畫內容。 
五、其屬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者,為配合全國國土計畫之指示事項。
以往台灣的土地分區依據,主要是《都市計畫法》和《區域計畫法》,劃設住宅區、工業區、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等等,工業區理論上不能在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但法規也允許在一些情況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例如興辦重大開發或建設事業。
然而變更分區的情況太浮濫,引發許多爭議,例如近年苗栗大埔案,便是因苗栗縣政府擴大竹南「新訂都市計畫」,徵收農地,變更為建地,引起外界質疑和抗爭。
《國土計畫法》嚴格限制變更分區,原則上變更分區必須在通盤檢討時(地方政府每5年、中央每10年檢討一次),也就是說,地方政府不能隨意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必須在城鄉發展區不夠時透過通盤檢討才能變更其他分區。即使有重大公共建設要變更分區,也需要通盤檢討,降低苗栗大埔案再次發生的機率。

(3)地方不公告中央訂定的國土分區,中央有權直接公告

第十三條 國土計畫經核定後,擬訂機關應於接到核定公文之日起三十日內公告實施,並將計畫函送各有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覽;其展覽期間,不得少於九十日;計畫內容重點應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並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未依規定公告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逕為公告及公開展覽。
第十六條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按國土計畫之指導,辦理都市計畫之擬訂或變更。 
前項都市計畫之擬訂或變更,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各該擬定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擬定或變更。
雖然目前中央可就特定地方劃定特定區,但經常發生地方政府不願配合的情況,例如今年2月《海岸管理法》通過後,將台東6萬公頃土地列入「海岸地區範圍」,未來有些土地可能會被限制開發,引起台東縣政府強烈反彈。
未來若中央訂定了國土計畫或變更全國國土計畫,地方政府或主管機關不配合公告,中央可以強制公告。

(4)公民訴訟權

第三十四條  申請人申請使用許可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授權訂定之相關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
以往大多是環境相關的法規列入公民訴訟,最有名的案例是台東美麗灣度假村。美麗灣度假村尚未環評即動工,台東縣政府卻不作為,臺灣環保聯盟在2007年提起訴訟,2008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成為台灣第一個成功的公民訴訟,台東縣政府必須要求美麗灣立即停工。
《國土計畫法》納入公民訴訟權後,若有違規變更分區或違背此法者,主管機關卻不作為,讓人民蒙受損失,受害者可提起訴訟,被告機關必須支付訴訟費用給原告。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工程排水量設計 與 暴雨量

  獨家/直擊大巨蛋落下「瀑布」 民眾疑惑問:排水系統呢? 14:35 2021/06/04   中時   張穎齊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民眾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南湖大橋下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消防局門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六張犁信安街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受颱風及鋒面接近影響,北市中午12時起開始有持續性的強對流發展,市中心有瞬間強降雨,文山、大安及信義區時雨量均超過100毫米,大安及信義區最大10分鐘雨量均超過30毫米,多處積淹水。不過也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 北市府表示,目前測得最大累積雨量為大安區福州山站127.5毫米,水利署已發布南港區淹水一級警戒及松山區一級警戒,水利處稍早通知南港區南深陸閘門因為逼近警戒水位,可能隨時關閉。 此外,水利處也已通知各區里,因目前瞬間強降雨遠大於下水道的容量,會有積水狀況發生,如有地下室的應盡速關上防水閘門,減少積水進入地下室造成損失。而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深約20公分,範圍約100平方公尺,南湖大橋下淹水長度約50公尺、寬度約10尺、深度約50公分。

司法改革心

中時社論》司法改革 制度要改心更要改 2017/6/11 下午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第4次增開會議在司法院開會。(黄世麒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5個分組分別進行了3個月的會議,已全部結束。5個分組各自提出數十件改革提議,總量非常可觀,多項分組決議曾引起社會高度爭議,且司法院、法務部、律師團體間顯然有嚴重的價值觀與職務立場衝突,接下來幕僚人員如何進行議題綜整,全體會議如何達成總結性結論,事關改革成敗與國家民主發展,身為媒體必須關注,並適時對社會發出建言與警語。 分組討論議題牽涉甚廣,從金字塔式的訴訟制度、賦予大法官違憲裁判審查權、保障司法程序弱勢方權利、修復式司法法制化,到研究設立商業法院、特別勞動訴訟程序、稅務法庭,到高度政治性的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以切斷政治干擾司法的可能性。此外,還包括調整法官晉用制度、終審法院行公開言詞辯論、研議法庭直播提高司法透明度,及檢察體系的性格定位、刑事訴訟程序從起訴的方法開始改變,到改善判決文書格式以求易懂等。 司法的重要性,這裡就不必再行強調。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嚴重不足,到達需要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來開藥方治病的地步,本身就令人痛心疾首。其實司法改革大業,一方面固然有制度上需要調整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有司法人員行為、文化必須大幅檢討改進之處。改革制度需要協調立法、行政、司法甚至考試諸院配合行事,但相對司法相關人員的「革心」,還是比較容易,人的行為與文化改變更困難。台灣民主體制下司法獨立,不受行政及政治干預,為了追求司法獨立的提升而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尤其困難。 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具有先天性的困難,在這次司改會議過程中已一覽無遺。這次會議特別引進了半數不具法律背景的委員參與討論,其實就是希望避免法界人士研議司法改革時,閉門造車、諱疾忌醫,甚至護短,成為改革的障礙,但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毛病仍然不時出現,雖不令人意外,但仍然對會議的進行與成果形成負面的影響。法界人士包括官員、教授、司法從業人士,因為諱疾忌醫甚至護短而在媒體上攻訐,不惜傷害司改會議的社會形象,令人感到遺憾。 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現象,從議題處理方式的輕重選擇,也可看得出來。關說司法,特別是政治人物包括民意代表關說司法,問題普遍而且觀念嚴重偏頗的程度,從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加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訴訟案件中,就足以一覽...

業界對抑制房價手段 的 反映

  不動產聯盟總會林正雄:高房價政府也是推手 應停止重稅 2023-01-16 22:02   經濟日報/  中華民國不動產聯盟總會理事長林正雄今(16)日指出,這波房價高漲主因惡性通膨所致,尤其政府重稅也是推手之一。他呼籲,政府要「解決缺工」、「停止重稅」等,才能促進房市發展健康化。中華民國不動產聯盟總會提供。 中華民國不動產聯盟總會理事長林正雄今(16)日指出,這波 房價 高漲主因惡性 通膨 所致,尤其政府重稅也是推手之一,政府接連打房只會讓台灣經濟出現破口。他呼籲,政府要「解決缺工」、「停止重稅」等才能促進房市發展健康化。 他指出,近年房價高漲係因通貨膨脹,使各項原物料大幅上漲,全國缺工已經不只是民間 營建業 的大問題,連政府的公共工程都面臨人力短缺的難解課題,尤其營建署在2020年發布的營造業經濟調查報告顯示,全國營建業已缺工近12萬人,2022年以來,營建業的缺工的數字更是呈倍數成長。 他表示,營建業缺工問題亦使工資不斷墊高,在工料雙漲情況下,業者只能反映成本,這也是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然而營造物價高漲是國際貿易問題,不易緩解,但「缺工」問題,政府可以透過制度適度鬆綁,修正外籍移工引進規定來解決,如此才能根本解決高房價問題,才是各黨能否獲得「執政」的關鍵! 另外,林正雄強調,政府歷次打房政策與金融限縮,以及大環境通膨,使得業者經營成本增加,諸多限制與稅制閉鎖期違反市場自然運作,連帶使消費者選擇減少。經過兩年多來的強力打房,民眾們應該要清醒了,政府以加徵重稅來打房,其實無助平抑房價,反而重重傷害了眾多相關從業人員的生計。 林正雄呼籲,政府要「解決缺工」、「停止重稅」,不要再以重稅打房,尊重市場機制,才是房市健康化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