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種出大違章工廠 法官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賭賭看?你查報,我照樣蓋!彰化縣王姓男子去年花數千萬元在農地上大興土木,鹿港鎮公所和縣府兩度查報並勒令停工,業者都不理;縣府祭出殺手鐧,移送法辦。法官審理時,業者承認是違建,辯稱縣長魏明谷曾答應要輔導違章工廠合法化,說不定有一天他的工廠就能合法使用,所以不願自拆。
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後,依違反建築法第93條「非法復工經制止不從罪」,輕判拘役55天,如易科罰金是5萬5千元。彰化檢方未上訴,全案確定。
建築法第93條「依本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工;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者,除強制拆除其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外,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法界人士說,法官明顯輕判,對違章建築完全發揮不了嚇阻作用,,加上縣府的態度曖昧,讓業者心存僥倖,難怪農地種出一棟棟違章工廠。
縣府建設處副處長劉玉平說,這名業者誤解了魏縣長的意思,農業特定區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化的申請早已截止,目前在審核中,新的違章工廠已沒有機制能比照辦理。王姓業者的工廠已被行政院列為彰化縣優先拆除的8家工廠之一,如果業者未在2月5日前自行拆除的話,縣府將進場強制拆除。
這棟被列為優先拆除的違章工廠位在鹿港區永安段農業特定區,占地1935平方公尺、三層樓鋼筋混凝土建築。去年3月動工興建,同月30日鹿港鎮公所勒令停工,縣府也在4月6日行文給業者告知不得復工,但業者不理 。
去年4月11日縣府和鎮公所再度會勘,發現業者繼續施工,鎮公所二度行文勒令停工,縣府也作成裁處書,表明應拆除,「且不得補辦建造執照」。王姓業者依然不理,繼續施工,縣府依違反建築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結起訴。
法界人士說,最近幾年檢方查獲不少違章工廠汙染灌溉水和農地,形成環保與食安的惡性循環問題。宜蘭縣農地種出豪宅,也屬違法,至少汙染性低;彰化縣是台灣重要糧倉,農地種出一棟棟的大型違章工廠,政府不能坐視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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