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版權局要求串流音樂服務業者必須提高分潤比例
在音樂市場逐漸往串流音樂服務靠攏,同時也造就Spotify、Apple Music等服務興盛之後,美國版權局在上週六要求串流音樂服務必須將營收獲利從原本拆分比例10.5%增加為15.1%,讓歌曲創作者與音樂出版商能有更合適的獲利分配。
此外,美國版權局同時提出更簡單的營收獲利拆分比例計算規範,僅需將串流音樂服務的營收與歌曲及總內容成本佔比做比較,取較高者作為支付歌曲創作者與音樂出版商的費用,而歌曲創作者比例也不再設置上限,藉此讓創作者、發行商都能有較合理的拆分利潤。
雖然相比歌曲創作者與音樂出版商希望能在單次串流播放時便計算分潤的想法仍有差異,但考量先前普遍認為串流音樂服務提供分潤比例相對較低,目前將整體分潤比例提昇應該還是能讓歌曲創作者與音樂出版商接受。
而未來當串流音樂服務越來越普及,並且取代傳統唱片銷售模式的時候,或許市場又會提出全新獲利拆分模式,但就看歌曲創作者與音樂出版商,以及串流音樂服務廠商之間如何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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