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意外只能判5年 法官促法務部快修法
三年前在八仙樂園內舉辦的「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燃燒意外,造成15死、471人受傷慘劇,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呂忠吉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度「5年」刑度,併科9萬元罰金。
一審認定15人死亡、466人受傷,但二審時因檢方追加起訴,加上輕、重傷從新認定,確認有15人死亡,358人重傷,輕傷者有113人。高院合議庭認定,呂忠吉明知電腦燈會發熱、有危險,卻沒隔離,也未告知工作人員與參加民眾,即便他沒在現場,也負有業務過失之責。
高院表示,原判決認定有23名被害人輕傷,重新認定後應是重傷;另檢察官移送併辦部分有4名重傷、1名輕傷,因此撤銷改判。
高院指出,本案被害人雖傷亡人數眾多,依刑法第55條規定,只能從一重之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斷。而立法者針對業務過失致死或致(重)傷罪,未就特殊類型(例如舉辦大型活動造成塵爆,或違背建築術成規致大樓倒塌等)同罪質的傷亡人數眾多案件,另定較重法定刑,「實有疏漏」。
審判長表示,本案就算處以法定最高刑,也恐「情重法輕」,違背人民法律情感,但囿於法定刑限制,本院也僅得判5年,併科9萬罰金。
呂忠吉今天沒有來聽判,而傷者也僅來1人。林姓大學生(24歲)當時和6名同學一起去玩,未料遇上塵燃意外,1名同學當場罹難,林也身受85%面積的燒燙傷,加上事後取皮、植皮,等於身無完膚。林的小腸也切除到只剩100公分,後遺症不斷。
林的母親表示,兒子今天原不想來聽判,但她認為自己的權益仍要掌握,因此帶著兒子一起來;兒子不想再去回想,就怕重掉夢靨。林母說,即便呂忠吉判無期徒刑,也於事無補,她至今認為八仙樂園和政府仍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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