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個資的保護 模範

GDPR上路首日有人提告 美新聞網站屏蔽

2018-05-26 07:38中央社
歐洲個資新法今天生效,已有民眾迫不急待伸張新法賦予權利,對用戶個資處理方式違規的企業提告。為免糾紛,「洛杉磯時報」等美國新聞網站暫時對歐洲讀者屏蔽。

歐洲聯盟(EU)開始實施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 路透
歐洲聯盟(EU)開始實施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 路透

路透社報導,歐洲聯盟(EU)開始實施的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對於企業搜集和使用用戶的個人資料,賦予民眾更大決定權限。
奧地利運動人士施倫斯(Max Schrems)今天以違法運作為由,對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Instagram(IG)和WhatsApp等網站和社群軟體提告。他聲稱這些服務要求使用者只能接受強制的隱私權條款,否則必須完全放棄使用。
施倫斯在向歐洲數個法院提告前受訪時表示,這種只能「接受或拉倒」的方式,違反GDPR讓民眾可自由選擇是否允許企業使用他們的個資。
施倫斯說:「應該提供『是或否』的選項。許多這些企業現在強迫你同意他們的隱私政策,這完全違反法律。」
GDPR不僅大幅修改網路興起前訂定的歐盟個資保護法,更重要的是,對違規企業最高可課處達全球營收4%的罰金,幾乎和反壟斷罰金規模相當,以Google為例,可能高達數十億美元
奧地利資料保護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局長暨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European DataProtection Board)主席傑利尼克(Andrea Jelinek)表示,她預期一旦GDPR開始在歐盟28個成員國生效,將冒出訴訟。
法新社則報導,若干美國主要新聞網站今天對歐洲讀者屏蔽,包括「洛杉磯時報」(LA Times)、「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巴爾的摩太陽報」(Baltimore Sun)和「奧蘭多前哨報」(OrlandoSentinel)。它們屬於同一家媒體公司Tronc。
這些新聞網站今天都對歐洲讀者顯示相同訊息:「很遺憾,我們的網站目前在大多數歐洲國家無法顯示。我們正在解決這個問題,並努力研究能讓我們在歐洲市場提供全方位數位服務的選項。」

李氏企業公司(Lee Enterprises)擁有的美國地方報紙,包括「聖路易郵訊報」(St. Louis PostDispatch)和「亞利桑那每日太陽報」(ArizonaDaily Sun),今天也對歐洲讀者屏蔽。公司網站寫道,在GDPR生效的歐盟國家,目前無法提供讀者瀏覽權限。歐個資法上路 我三招護企業


2018-05-25 01:45經濟日報



史上最嚴格的歐盟個資保護規定上路,新規定適用所有行業,金融業受影響不小。
史上最嚴格的歐盟個資保護規定上路,新規定適用所有行業,金融業受影響不小。

有史上最嚴個資法之稱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將於今(25)日上路,國發會採「三大進擊」協助國內企業界因應;包括主委陳美伶下周親赴歐盟爭取「適足性認定」、國發會成立專案辦公室、申請加入APEC跨境隱私保護體系CBPR。
國發會昨日赴行政院院會報告因應歐盟GDPR生效之措施,陳美伶說,在數位經濟、資料經濟趨勢下,大量資訊與資料流通是必然現象,中間就會夾雜個資。歐盟為提升企業透明度,保護個資隱私權,二年前在「個資保護指令」基礎上,又訂定GDPR;歐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伴,商業投資也很頻繁,新法確實對台灣帶來衝擊。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但陳美伶表示,相關部會已著手因應,國人不用太擔心;包括她本人下周將赴歐盟,表達台灣取得適足性認定的意願,展現台灣對個資保護的積極態度。
其次,台灣現的個資法是採分散管理,分別散落在22個主管機關。因此,國發會將仿效其他國家,在專責機關成立前,先成立個資保護專案辦公室,強化跨部會合作。
第三,因應國際上日益重視個資保護議題,APEC(亞太經合會)也正力推與歐盟接軌互通,政府已積極申請加入APEC跨境隱私保護體系,並通過第一階段審查,我國若能順利加入,也有助業者整備,以符合歐盟標準。
根據GDPR,有關個資保護的重點包括擴大個資適用範圍,除了歐盟境內,還包括歐盟境外;擴大個資定義含括直接或間接取得的「一般個資」,以及揭露人種、血統、宗教信仰、生物特徵、性生活與性向等「特種個資」。
在個資跨境傳輸方面,更採「原則禁止、例外允許」的高嚴格規定,這和我國個資法規範 「原則允許,例外禁止」 正好相反。
陳美伶表示,新法最嚴重的是處罰,最高處罰可以高達2,000萬歐元,或全球營業額4%的行政罰,這是大家最需要注意的。
會遭到高額罰責的違法行為包括,一、沒有合法理由,拒絕用戶要求停止處理他個資的權利。二、事故發生後,沒有在72小時內即時通知個資監管機構。三、沒有執行個資保護風險評估,沒有任命資料保護長,或違法向第三國傳輸歐盟所擁有的個人資料。


歐盟個資法上路 新規重點一次看


2018-05-25 17:54中央社 布魯爾25日
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今天上路,這規則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規...
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今天上路,這規則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規則。 報系資料照
歐洲聯盟新個資保護法今天生效,28個成員國及存取、利用這些地區人民個資的企業都將受影響。
以下是福斯財經新聞網(Fox Business Network)和「電訊晚報」(Evening Telegraph)整理的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關鍵資訊:
●到底什麼是GDPR?
GDPR是項新法規,適用全歐盟,授予監管機構更大權力,懲罰不當使用個資、或使用過程不透明的企業。如今企業須取得用戶明確同意,才能使用他們的個資。
GDPR能為地址或電話號碼等個資提供更多保障,影響範圍遍及大公司到使用者個人,將改變公司取得、使用、存取及保護個資的方式。
新制上路後,用戶有權要求公司刪除個資、提供一份公司線上儲存個資的副本,或更正個資中的錯誤,公司必須遵從以上所有要求。
除了試圖減少企業搜集的個資,新法也將管制企業與第三方分享個資的方式。若個資外洩,公司並須於72小時內通知用戶。
●新法有什麼關鍵要素?
其中一項關鍵要素,就是賦予監管機構更大的管轄權限。
根據新規,任何控制或處理歐盟公民個資的公司都須遵守GDPR指導原則,一改先前的地域性究責制度,過去某些總部不設在歐盟的公司會藉此來規避制裁。
另外,GDPR也提高裁罰金額,允許監管機構祭出高達公司全球年營業額4%、或2000萬歐元(約新台幣7億138萬元)罰款,且選擇金額較高者開罰。
對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等科技巨擘來說,這意味著罰款恐高達數億美元。
●GDPR如何影響企業?
GDPR上路後,不僅歐盟企業,只要是存取或利用歐盟28國人民資料的公司也都會受影響,即便不在歐盟境內實體營運的企業亦同。
基於上述原因,除了更新一般作法和程序,企業也得將資料更新並集中,但因資料有時存在多個伺服器上,在某些案例中,遵循成本或許相當可觀。
●哪些企業做出因應措施?
包括推特(Twitter)在內,許多企業為因應新規,近期都更新了隱私權政策。
臉書和推特等公司則將對所有用戶全面擴大保障政策,不限於歐盟用戶。他們也依GDPR要求,增加有關個資使用的明確敘述,提供用戶更多工具從平台上分享或移除個資。
除了科技產業受影響外,從信用卡核發機構到健康照護企業、航空業、餐飲業,甚至小型企業,都將被迫更改措施以符合新制。
●對使用者有什麼影響?
新法將讓用戶更容易取得企業握有的自身個資,且無須付費。
許多人也已注意到眾多機構寄發郵件,詢問用戶是否想繼續收到電子報或其他資訊。




歐盟最嚴個資法上路 金融、電商、航運嚴陣以待

2018-05-24 15:26經濟日報 
有「史上最嚴個資法」之稱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將於明(25)日生效,台灣金融業、電子商務與交通航運首當其衝;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國發會將成立專案辦公室,協調整合各部會因應措施,並推動適足性認定事宜。
陳美伶表示,數位經濟、資料經濟趨勢之下,大量資訊與資料流通是必然現象,中間就會夾雜個資。歐盟為提升企業透明度,保護個資隱私權,從1995年起就有「個資保護指令」,二年前又訂定「一般資料保護規則」,並給予二年緩衝時間,明天正式生效。
歐盟是台灣重要貿易夥伴,商業投資也很頻繁,法律對台灣是有衝擊的。
陳美伶說,台灣在1995年就制定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當時就是以最高標準,OECD 原則來擬定。且相關執行部份,和當時國際水準是相當,即便歐盟現在有新規範,台灣就審慎因應。
歐盟最新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針對跨境個資傳輸,其規範是「原則禁止,例外允許」;這和我國個資法規範 「原則允許,例外禁止」 正好相反,當歐盟資料與台灣跨境傳輸時,我們就必須把我們相關法規標準一致。因此,台灣會去申請歐盟「適足性的認定」。
陳美伶表示,在還沒完成前適足性認定前,企業可能會涉及其規範適用時,就會有很多機制去處理。例如,透過雙邊契約或協定,去做相關自我約束,或者經驗證後資料可以傳輸的;新法最嚴重的是處罰,最高處罰可以高達2,000萬歐元,或全球營業額4%的行政罰,這是大家最需要注意的。
會遭到高額罰責的違法行為包括,一、若沒有合法理由,去拒絕用戶要求你停止處理他個資的權利。二、事故發生後,沒有在72小時內即時通知個資監管機構。
三、沒有執行個資保護風險評估,或者沒有任命資料保護長,或違法向第三國傳輸資料,歐盟所有擁有的個人資料。這是最高程度的處罰。當然依情節輕重會有裁量基準,不希望被處罰,所以要做好準備;國發會將與歐盟洽商後續的適足性認定。


圖/國發會提供
圖/國發會提供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工程排水量設計 與 暴雨量

  獨家/直擊大巨蛋落下「瀑布」 民眾疑惑問:排水系統呢? 14:35 2021/06/04   中時   張穎齊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民眾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南湖大橋下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消防局門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六張犁信安街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受颱風及鋒面接近影響,北市中午12時起開始有持續性的強對流發展,市中心有瞬間強降雨,文山、大安及信義區時雨量均超過100毫米,大安及信義區最大10分鐘雨量均超過30毫米,多處積淹水。不過也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 北市府表示,目前測得最大累積雨量為大安區福州山站127.5毫米,水利署已發布南港區淹水一級警戒及松山區一級警戒,水利處稍早通知南港區南深陸閘門因為逼近警戒水位,可能隨時關閉。 此外,水利處也已通知各區里,因目前瞬間強降雨遠大於下水道的容量,會有積水狀況發生,如有地下室的應盡速關上防水閘門,減少積水進入地下室造成損失。而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深約20公分,範圍約100平方公尺,南湖大橋下淹水長度約50公尺、寬度約10尺、深度約50公分。

拆除案 與都更案類似之場景 溝通或方案可能不足

緊急喊停!拆南鐵最後1戶踢鐵板 雙方對峙1小時 鐵道局:今拆除取消 07:42 2020/07/23   中時   鐵道局中工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宣布今天拆除喊卡。(曹婷婷攝)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 影》緊急喊卡!拆南鐵最後一戶 雙方對峙1小時 鐵道局今不拆了! 拒拆遷戶陳致曉家門外一度聚集大批警力。(曹婷婷攝) 反對拆遷抗爭者守在大門內。(曹婷婷攝) 警方在7點多撤離,鐵道局隨後宣布取消今天拆除行動。(曹婷婷攝) 台南鐵路地下化強拆作業預計今天清晨6時拆除最後一棟拒拆遷戶、青年路陳致曉家,交通部鐵道局中工處人員和大批警力6點一到在陳宅外宣讀拆除程序於法有據,屋內上百人不斷高呼「反東移、反對徵收」口號,雙方對峙1個多小時後,鐵道局中工處7點20分宣布基於避免衍生衝突,衍生社會成本,今天拆除計畫決定取消。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7點20分出面宣布,南鐵地下化是台南重大計畫,但因為考量陳宅有許多人,基於避免造成衝突及衍生不必要社會成本,決定取消。他強調,因全案只剩陳宅拒拆,接下來會傳持續跟陳致曉溝通。 針對鐵道局宣布暫緩任務,陳致曉表示,將討論戰術,「但我不會因此開心,因為今天不攻,明天、後天也會來。」並回嗆「他來我就打!」 反南鐵東移拒拆 自救會長嗆:「歡迎攻進來」 07:12 2020/07/23   中時   反南鐵東移聲援民眾守在待拆戶家中,不願撤離。(李宜杰攝)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 警民仍持續對峙中,鐵道局也釋出善意要溝通。(李宜杰攝) 配合南鐵地下化工程,鐵道局中工處預計今日(23)清晨6時拆除東區青年路陳家。目前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會長陳致曉與雙親,及超過百名聲援民眾守在陳家客廳,手拉手拒絕撤退,警方及鐵道局人員被拒於門外,並提出要與陳致曉溝通,陳致曉則回嗆「絕不會交涉,歡迎攻進來!」 據悉,目前怪手已進駐陳家後院,百名警力、消防車、救護車也都部署完畢,衝突一觸即發,聲援民眾痛斥「行政訴訟還在打,不要當政黨打

司法改革心

中時社論》司法改革 制度要改心更要改 2017/6/11 下午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第4次增開會議在司法院開會。(黄世麒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5個分組分別進行了3個月的會議,已全部結束。5個分組各自提出數十件改革提議,總量非常可觀,多項分組決議曾引起社會高度爭議,且司法院、法務部、律師團體間顯然有嚴重的價值觀與職務立場衝突,接下來幕僚人員如何進行議題綜整,全體會議如何達成總結性結論,事關改革成敗與國家民主發展,身為媒體必須關注,並適時對社會發出建言與警語。 分組討論議題牽涉甚廣,從金字塔式的訴訟制度、賦予大法官違憲裁判審查權、保障司法程序弱勢方權利、修復式司法法制化,到研究設立商業法院、特別勞動訴訟程序、稅務法庭,到高度政治性的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以切斷政治干擾司法的可能性。此外,還包括調整法官晉用制度、終審法院行公開言詞辯論、研議法庭直播提高司法透明度,及檢察體系的性格定位、刑事訴訟程序從起訴的方法開始改變,到改善判決文書格式以求易懂等。 司法的重要性,這裡就不必再行強調。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嚴重不足,到達需要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來開藥方治病的地步,本身就令人痛心疾首。其實司法改革大業,一方面固然有制度上需要調整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有司法人員行為、文化必須大幅檢討改進之處。改革制度需要協調立法、行政、司法甚至考試諸院配合行事,但相對司法相關人員的「革心」,還是比較容易,人的行為與文化改變更困難。台灣民主體制下司法獨立,不受行政及政治干預,為了追求司法獨立的提升而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尤其困難。 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具有先天性的困難,在這次司改會議過程中已一覽無遺。這次會議特別引進了半數不具法律背景的委員參與討論,其實就是希望避免法界人士研議司法改革時,閉門造車、諱疾忌醫,甚至護短,成為改革的障礙,但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毛病仍然不時出現,雖不令人意外,但仍然對會議的進行與成果形成負面的影響。法界人士包括官員、教授、司法從業人士,因為諱疾忌醫甚至護短而在媒體上攻訐,不惜傷害司改會議的社會形象,令人感到遺憾。 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現象,從議題處理方式的輕重選擇,也可看得出來。關說司法,特別是政治人物包括民意代表關說司法,問題普遍而且觀念嚴重偏頗的程度,從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加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訴訟案件中,就足以一覽無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