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破天荒! 大法官剔除立委聲請資格
前瞻釋憲案 大法官不受理
立法院去年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案,在野立委認為違憲,國民黨、親民黨立院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等卅八位立委連署,聲請釋憲與急速(暫時)處分。大法官會議破天荒首創逐一清點聲請立委有無出席表決方式,以聲請人之一的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剔除後不符聲請釋憲資格,昨天決議不受理此案。
在野黨釋憲救濟難度加高
此例一開,等於提高未來少數在野黨聲請釋憲獲受理門檻,在程序上就剔除退席抗議、拒絕投票立委事後的聲請釋憲資格,未來在野、少數黨尋求釋憲救濟困難度更高。
大法官案件審理法規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大法官釋憲」。依現有的一一二名立委計算,釋憲門檻為卅八人。
過去大法官會議討論是否受理立委聲請的釋憲案,只看是否達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受理後再進一步討論實質違憲與否問題,本屆大法官再創新例,將未投票立委視為未行使職權,此例一開,未來每件立委聲請釋憲案都要逐一清點每位連署聲請立委有無參與表決、多少票反對,符合初步門檻,才有機會進入實質違憲與否討論。
高金「未參與表決」 成關鍵
國、親及無黨聯盟共同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案有重大瑕疵的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經七個月調查,大法官發現,聲請人之一的高金素梅沒參與表決,很多議案「零票反對」,認定不符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要件,決議不受理,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也一併被駁回。
大法官從預算和條例兩部分審視。預算部分,大法官逐一比對前瞻預算的歲出、歲入等表決狀況,發現聲請人高金素梅未參與前瞻預算案二讀程序的任一表決,以她沒有「行使職權」,不得計入釋憲聲請人數,直接去除她在本案的聲請釋憲資格後,以本案聲請立委人數不足三分之一為由,認定不符聲請釋憲要件。
此外,大法官又以前瞻預算二讀時,投反對票的立委不足三分之一;前瞻條例部分,不論是二讀或三讀的表決結果,反對票都不到卅八票,均不符合釋憲聲請要件。
大法官會議的不受理決議指出,原來或曾持反對立場的立委,如果最後表決議案時,改投票支持議案通過,就不得再以「少數立委」的地位聲請解釋,否則就違反保護少數的立法意旨。
大法官認為,若少數委員的提案明顯不是同一案,未獲討論、表決,議事程序就違反民主原則的尊重少數瑕疵;但少數委員提案內容和數量若明顯濫用議事權,則違背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
至於聲請人主張前瞻條例第五條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大法官認為只是抽象的主張,沒具體說明何以牴觸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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